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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发布10批次不合格食品

发布时间:2024-11-30 10:03:45 作者:佚名   来源: 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1月27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10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海口、五指山、昌江、乐东、儋州、陵水、白沙6市县。

  据悉,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910批次,检出10批次样品不合格,涉及农药残留超标、兽药残留超标、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以及其他质量指标超标等问题。10批次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海南乐美汇超市有限公司(地址:海口市琼山区滨江街道下坎社区椰博路19号椰子郎花园一层101商铺)购进、销售的香蕉(购进日期:2024-06-18),其中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五指山符金妹豆芽摊(地址:五指山市新农贸市场)购进、销售的黄豆芽(购进日期:2024-07-01),其中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昌江十月田喜赵菜摊(地址:昌江十月田镇农贸市场)购进、销售的胡萝卜(购进日期:2024-06-05),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乐东万冲吉开蔬菜摊(地址:乐东黎族自治县万冲镇乐中农贸市场菜类摊3排1号)购进、销售的小葱(购进日期:2024-06-11),其中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儋州那大徐月月蔬菜摊(地址:儋州市那大镇红旗市场一楼蔬菜行1行后仓库)购进、销售的胡萝卜(购进日期:2024-07-03),其中氟虫腈、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五指山通什仁义特产超市(地址:五指山市通什镇双大和园9栋4号商铺)购进、销售的,标称海南卓津蜂业有限公司(地址:海口市秀英区永兴镇海榆中线16公里处)生产的杂花蜂蜜(规格型号:500g/瓶,生产日期/批号:2024-01-10),其中双甲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海南卓津蜂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七、陵水新村能标海鲜摊(地址:陵水黎族自治县新村镇新村临时市场海鲜摊169.170.171.172.173.174号)购进、销售的鸡腿螺(购进日期:2024-06-05),其中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儋州乐卖特商贸有限公司(地址:儋州市那大人民中路大勇商业文化广场第三层)购进、销售的精选大众肠(腊肠)(生产日期/批号:2024-05-05),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儋州那大代楼副食店(地址:儋州市那大军屯农贸市场B栋9号)购进、销售的豆豉(购进日期:2024-06-10),其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白沙牙叉川妹餐饮店(地址: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中环广场4幢3层)消毒的复用餐饮具(消毒日期:2024-06-27),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


原文链接:http://www.hn315.net.cn/newones.asp?id=1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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