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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消保委发布暑期旅游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3-07-10 06:46:27 作者:佚名   来源: 浙江消费维权网

  随着的暑期到来,广大中小学生消费者们相继外出旅行,旅游市场出现繁荣、火热的景象。为使广大消费者能度过一个安心放心舒心的旅游假期,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庆元县消保委特发出一下暑期旅游消费警示。

  

  一是查验证照,选择正规旅行社。现在市场上的旅行社经营主体众多,各种类型、规模的都有,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在校学生,在选择旅行社时,一定要在家长的陪同下,认真仔细的查验旅行社的《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证照;线上订购时,选择正规旅行社的官方网站或信誉较高的大型电商平台;对于微信群、朋友圈等社交媒体上发布的旅游促销信息、参团链接等需提高警惕,不轻信各类营销话术,不盲目追求低价。

  

  二是理性消费,选购必需商品。外出旅行,看到当地的特产,或者经导游的介绍后,难免有购买的冲动,但还是要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不要被商家的宣传所诱惑,要选择正规场所购物,理性消费,仔细查看商品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合格证等相关信息,特别是旅游时如购买珠宝玉石等贵重商品,一定要到资质齐全的正规场所,索要鉴定证书、购物凭证等。

  

  三是留存凭证,依法维护权益。在消费过程中,请广大消费者们要保留好凭证当证据。无论是线上或线下消费,都及时向商家索取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小票、电子交易码等有效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与商家不能协商达成一致,可及时通过12315/12345投诉举报电话热线、全国12315投诉平台、消费宝、浙江消费维权网和浙里办投诉专区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


原文链接:https://www.zj315.org/News/ArticleDetail.aspx?iIY2ISQvqOBD3Tpr58YM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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