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打假法制网!
【案例简介】
2023年6月8日,罗女士在某一卫生室购买了5盒药品,用于孩子治疗肠胃疾病,但拿回家后孩子只喝了一盒就不想喝了,罗女士当即联系卫生室想要退回,卫生室表示药品一旦售出不退,让罗女士更换其他药品,罗女士坚持要退,并向温岭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
通过罗女士提供的相关信息,消保委工作人员去卫生室上门了解相关情况。卫生室负责人表示5盒药品为罗女士自愿购买,且《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明确规定,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考虑到罗女士实际情况,且卫生室未告知其不能退换,经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卫生室最终同意对4盒未拆封的药品退货退款,对该调解结果,罗女生表示满意,她表示原来不清楚药品不能退,买了这么多孩子不吃感觉很浪费,她对消保委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表示感谢。
【案例评析】
药品作为特殊商品,和普通食品有着明显区别,在销售时考虑药品离店可能会被调包,这样即使未拆封也有安全隐患,此外,有些药品需要一定的储存条件,易受温度、湿度等多种因素影响,需要分门别类对药品进行合理的储存,很多顾客买回去后做不到这一点,容易影响药品的品质,从保护其他患者健康的角度出发,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相关条款规定,除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在此案中,卫生室在销售时未尽到告知义务,故在调解下予以退货。
【消费提示】
药品有别于一般商品,消费者在购买时,应根据自己的症状,慎重选择药品,且不要一次性购买过多药品,避免后期药品服用不完过期造成浪费,如替家人购买,也应详细描述相关症状,以免药不对症,白白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