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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场监管法〔2023〕7号
市药监局、市知识产权局,各区市场监管局,委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场监管总局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现将《市市场监管委 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3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市市场监管委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023年,市市场监管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以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为工作思路,强化“法治监管”思维,深入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为天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抓引领聚力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头脑。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一体学习领会、一体指导实践、一体推动落实。按照党的二十大“六个必须坚持”集中体现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指导市场监管法治实践。建立健全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书记培训、公务员培训、执法人员培训等重点学习内容,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书籍的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
(二)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普及,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网络,大力宣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和亮点成效。
(三)统筹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践行法治为民理念,全面推动落实《天津市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重点任务、法治建设实施纲要重点台账的落实,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二、抓重点建体系,积极推进市场监管法律制度供给
(一)推动市场监管领域立法。着力推动出台《天津市食品安全条例》,积极推动修订《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天津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制修订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完善市场监管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
(二)建立健全市场监管制度机制。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纠错功能。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健全并落实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建立公平竞争实施机制,推动产业政策与公平竞争政策相协调,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出台《天津市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若干措施》、《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等,建立健全市场监管制度机制。
(三)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跟踪反馈、后评估等制度,依法及时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信息。
三、抓执法强监管,全力服务天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落实清单管理制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动态调整完善权责清单,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免罚清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等清单制度。
(二)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推动“一企一照一码”,试行企业开办注销“证照联办”,推进市场主体登记事项“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扩大涉企经营高频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场景。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民营经济标准创新周”活动。全面落实企业降费政策措施,深化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收费和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推动实现信用修复“一口申请、全程网办”,完善企业活跃度指标体系和测算模型。
(三)推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深入宣传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加快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认证和检验检测品牌。建设委属技术机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开展重点领域质量提升行动。深入开展质量攻关工作。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企业标准“领跑者”培育和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做好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开展消费品召回,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组织2023年“质量月”活动。评选表彰第五届天津质量奖。推进优势行业标准升级,培育评价认定一批品质卓越、市场公认的天津品牌。
(四)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城市。依托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和知识产权双保护中心,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全面实施专利导航。加强专利运营中心建设,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建设,支持滨海新区创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推进商标品牌及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发展工程。推动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打造一站式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平台。
(五)严格规范市场秩序。加强信用监管,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做好节日期间粮油肉蛋菜奶等主要民生商品的价格监管,深入开展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强化反垄断执法,加强平台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导。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治理,规范直销打击传销。开展打击虚假广告、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等专项执法。加强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开展“放心消费在天津”活动。健全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高效应急处置突发事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和应对处置。
(六)坚决守住“四大安全”底线。强化食品全链条监管,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严把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关,组织开展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婴幼儿配方乳粉“品质提升、产业升级、品牌培育”行动,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加强餐饮质量安全监管和反餐饮浪费管理,加大食品安全抽检力度,开展“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活动。深化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创新药品审评查验机制,提升地方药品标准,开展常态化药品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对高风险重点产品的抽检力度,完善疫苗全链条监管工作流程,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范,将工业产品质量监管重心向源头风险防控延伸,科学编制年度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建立健全“生产+销售”、“线上+线下”一体贯通监督抽查机制。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开展“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巩固城镇燃气压力管道、超期未检特种设备整治工作成果,开展高压气瓶、客运索道、未经登记违法使用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实施电梯安全筑底行动。
四、抓监督严规范,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修订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
(二)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开展行政执法“典型差案”评查和“示范优案”评选工作。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做好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维护管理工作。
(三)组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组织处理上级行政复议,加强对基层行政复议的业务指导,及时纠正不当行政行为。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推行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配合的“1+1”出庭应诉模式。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
(四)落实多层面监督制约机制。全面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审计监督等各方面监督。依法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文件规定,规范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信息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抓普法广宣传,着力营造市场监管法治氛围
(一)严格落实普法责任。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要求,全面落实《天津市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制定202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实施意见,修订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根据上级部署,组织开展“八五”普法规划中期检查评估工作。
(二)突出普法工作重点。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的论述作为首要任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念宪法公布实施40周年重要指示精神,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推动宪法实施。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开展市场监管主题宣传,提升全民法治观念。
(三)抓好重点对象普法。加强对市场监管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培养、市场主体守法经营的教育、消费者依法维权的引导,积极营造依法行政、守法经营、依法维权三方共赢的法治环境。
(四)推进创新普法方式。推进“阵地普法”,发挥新闻媒体、新媒体专版专栏作用,打造普法阵地和窗口。推进“智慧普法”,推动打造“津门普法”平台,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活动,积极运用新媒体推进网络普法。推进“以案释法”,及时发布典型案例。推进“精准普法”,贯彻实施《天津市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工作指引》,推动行政执法过程中实时普法、精准普法。
(五)深化法治文化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市场监管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积极参加征文、作品征集、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法律知识竞赛、市场监管大讲堂等活动。推进市场监管普法工作项目化、品牌化。
六、抓措施强保障,不断提升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协调、督促、检查、推动法治建设工作。系统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二)加强法治队伍能力建设。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组会或办公会会前学法等制度。委领导班子成员至少参加两期法治专题学习,处级领导干部至少4次集体学法。委党政主要负责人讲授专题法治课。制定并实施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执法人员每人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法律法规与业务知识培训。推动落实《市市场监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动态更新“个性学法清单”,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考法。推行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制度,突出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同志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推动落实《市市场监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提升基层法治建设能力和水平。出台我市加强市场监管所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建设标准,推动基层监管所执法能力建设。落实市场监管总局“法治下基层”工作部署,推动立法、执法监督、普法下基层,提升基层执法水平。
(三)开掘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智力资源。强化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加强对公职律师的管理、培训和考核评定。强化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健全并落实履职情况考核等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作用,为立法论证、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监督、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提供法律支撑服务。
(四)推动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加快“市场主体一网通办”建设。强化电子证照数据归集,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升级改造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善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配合推进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双随机一公开”平台等软件系统数据联通汇聚。建成食安天津智慧监管大数据云平台(一期)。推广应用“津质安”移动监管APP。推动实现12315平台上通下达。
(五)落实法治建设推进机制。以法治督察、法治评价、绩效考评、示范创建、年度述法等为载体,督促推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市场监管总局《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评价办法》规定,推动全系统法治建设评价工作。组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积极申报单项示范项目,指导基层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3年版)及任务分解》明确的工作任务。向上级部门报送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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