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打假法制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培训机构“营改非”情况公示
按照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营利性机构工作的函》(教监管司函〔2021〕7号)要求,自治区教育厅于2021年12月9日将全区教育培训机构名单提供给我局,对企业“营改非”情况进行公示。经与全区企业登记注册数据进行比对,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见附件)。
如对公示内容有疑问,可与办学许可证载明主管部门或注册所在地登记部门联系。
附件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4日
文件下载:
热门点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