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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教育培训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7 20:05:41 作者:佚名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桂市监办函〔2022〕2号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教育培训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市场监管局:

  现将《教育培训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2022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教育培训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等相关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的通知》(国市监广发〔2021〕70号)和《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1号)等文件精神,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6月底,在全区开展教育培训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国家以及自治区有关政策文件要求,不区分学科类、非学科类,确保做到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不刊登、不播发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进一步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净化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环境。保障广大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和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整治重点

  (一)依法从严查处利用节(栏)目、“软文”等方式变相发布虚假违法校外培训广告的行为。

  (二)严厉查处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以及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

  (三)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虚假违法校外培训广告行为。

  (四)严厉查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宣称“无需学习”、“无需上课”等虚假违规内容和“免考包过”等对教育效果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等广告行为。

  (五)严厉查处未经高校法人书面授权或省(自治区)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审查备案,擅自发布或以教育咨询、学历提升服务等名义变相发布涉及具体高校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活动广告。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和加强教育培训广告专项整治工作,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把做好教育培训广告管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加大监管力度。要畅通举报投诉途径,加大线索梳理和广告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发布违法违规教育培训广告行为。结合属地实际,对辖区内重点媒体、网络平台企业、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广告经营、制作企业开展联合约谈,适时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形成高压态势;适时曝光典型违法广告案例,形成有效震慑。

  (三)加强协同配合。要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和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作用,及时与教育、住建等部门沟通联系,强化信息共享,加强工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要综合运用舆论引导、企业自律、行业管理、市场准入、监管执法、社会共治等多种手段,确保“双减”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四)强化信息报送。请各单位于2022年6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包括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安排以及统计表)和典型案例报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重大案件查处信息请及时报送。

  联系人:广告处周建坤,电话:0771-5510365,电子邮箱:gxggjg2019@163.com

   

  附件:教育培训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

   

   

   

   

  
       附件

   

  教育培训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

   

       填表单位:                             时间:

  类  别

  数   量

  查处教育培训类违法广告案件数(件)


  案件罚没金额(万元)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数(件)


  出去执法人员(人次)


  检查、监测教育培训广告(条次)


  开展行政约谈(次)


  公布典型案例(件)


  备注:请于2022年6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和该统计表报送到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广告处。

   

  

  

  文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scjdglj.gxzf.gov.cn/zwgk/fdzdgk/wjfb/t111384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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