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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市监办函〔2021〕297号
各市市场监管局:
现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市监广发〔2021〕81号),请认真贯彻落实,加强重点媒介、区域和重要时间节点广告监测、检查,依法依规查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虚假违法营销宣传行为。
请各单位分别于2021年12月25日前和2022年4月2日前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统计表(见附件2)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广告处。
联系人:周建坤,联系电话:0771-5510365,报送邮箱:gxggjg2019@163.com。
附件:1.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
控产品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2.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
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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