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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团购消费提示:非必要不团购!

发布时间:2022-04-30 04:48:40 作者:佚名   来源: 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

  疫情下,社区团购成为许多上海市民维持生活保障、维持生活品质的首选。然而,团购也具有一定的风险。4月21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非必要不团购,“团长”应在产品来源、品种、冷链、发放以及价格上把好关。

   

  所谓社区团购,是指居民借助互联网媒介实现信息共享,并依托社区和团长社交关系实现以生活用品为主的商品流通的新零售模式。然而,浦东新区消保委通过近期的“团购”类投诉发现,社区团购存在价高质次、货不对板、不合理砍单等问题。

   

  林先生反映,花218元团购某公司的蔬菜套餐,发现蔬菜很不新鲜,有较多蔬菜已开始腐烂。熊先生反映,购买某公司荤素搭配套餐,200元团购价明显高于商品应有的市场价,且存在缺斤短两的现象。

   

  此外,还有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团购资质以及对接程序等提出了质疑和合理的建议。对于以上投诉,浦东新区消保委均在第一时间联系并处理。

   

  浦东新区消保委发出消费提示,为早日实现社会面清零,一方面,坚持“非必要不团购”;另一方面,建议“团长”们在组织社区团购时,应把好“五个关”。

   

  把好来源关。选择来路正、质量合格的产品。在采购时,应事先查验供货企业“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对资质是否合法合规,索取相关的票证,尤其猪肉应查验“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把好品种关。应以常温食品、预包装食品为主。根据天气情况,适当调整食品结构,减少冰鲜食品和冷冻食品的配比。禁止团购违禁食品。禁止团购凉拌菜、裱花蛋糕等冷加工食品、生食水产品,以及河豚鱼、毛蚶等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禁止活禽交易。

   

  把好冷链关。团购组织者从正规渠道进货后,生鲜食品在贮存、运输及分发过程中保持冷链状态(冷链运输或使用保温袋),保证食品的新鲜度。

   

  把好发放关。发放生鲜食品前,应对实物进行查验,务必抽查感官性状、有无异味,以免引发食品安全事件。

   

  把好价格关。要求供应商必须明码标价。销售商品应标示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等;对以套餐形式销售商品的,在标明销售总价的同时,应标明所含商品的品名、数量和规格等。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对于团购的消费者,浦东新区消保委提醒,应注意非必要不团购,减少传播风险;非正规不团购,团购时尽量以“上海发布”公布的“居家抗疫团购汇总”中的生活必需品为主;消杀工作需做到位,一定要认真消杀。

   

  浦东新区消保委指出,消费者如发现涉嫌违法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可通过团长反映,团长收集团友们的反馈后与供货商进行沟通;自行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团友们可选取团长作为代表,拨打12315或者12345举报,市场监管部门以及消保委会根据投诉内容及时开展调查处理。

  


原文链接:http://www.guangzhou315.cn/show-7-2414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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