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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消费者丁先生与装饰公司签订协议,约定100个工作日完成对婚房的装修,结果装修工程一再延期。经重庆市璧山区消委会璧泉分会(以下简称璧泉消委会分会)多次调解,双方近日达成协议,装饰公司补偿丁先生3651元,并退还隔断费用1300元。
2021年7月23日,丁先生与古驰(重庆)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驰装饰公司)签订婚房装修合同,合同金额为13万元,装修期限为100个工作日,并约定12月4日完成对婚房的装修。然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古驰装饰公司并没有完成装修工作,丁先生要求古驰装饰公司赔偿违约金7299.34元,遭到拒绝。丁先生遂向璧泉消委会分会投诉。今年1月28日,经过璧泉消委会分会调解,双方一致同意将装修工期延长两个月,完工时间为2月15日。
然而,到了2月15日,装修仍未完工。丁先生认为除了延期之外,还有3处没有达到合同标准:冰箱预留位置不够;多处大理石、过门石、地砖未修补;空调维修、洗衣机处柜子、空调维修口处柜子未处理。另外,双方在违约赔偿金额方面也存在争议。无奈之下,丁先生再次向璧泉消委会分会进行投诉。
璧泉消委会分会派人前往装修现场调查,认为丁先生投诉基本属实,古驰装饰公司却表示已按合同约定完成了装修,且符合业内完工标准。在组织双方调解时,璧泉消委会分会邀请了璧山区城建委、璧山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消费维权志愿者代表参加听证调解。
经多次调解,双方近日达成协议:古驰装饰公司继续完善3处装修问题;丁先生尚未支付的2651元工程尾款抵补古驰装饰公司的违约补偿金;古驰装饰公司再补偿丁先生1000元;古驰装饰公司退还丁先生隔断费用1300元。
4月2日,丁先生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古驰装饰公司仍未完善装修工程,导致他至今没有搬进婚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