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打假法制网!

买回患病宠物卖家拒绝退款 消保委:活体售出不退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

发布时间:2022-03-05 01:12:27 作者:佚名   来源: 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近日,家住浙江杭州临平的高女士向当地消保委投诉反映,其于2021年11月17日花了2500元购买的宠物犬,于11月20日被诊断出患有犬瘟,高女士要求店家进行退款处理遭到拒绝。

   

  接到投诉后,临平区乔司消保分会工作人员调查发现,该店营业执照上的注册时间为2016年11月,现场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店中存放有一定数量待售的宠物。但是,经营者无法提供宠物疫苗接种证明,也无法提供宠物进货凭证。对于消费者反映的情况,经营者同意更换,在查阅交易双方签订的购货协议之后,工作人员认为“活体售出不退”的条款已侵害消费者权益。经过调解,最终经营者退还消费者部分费用,消费者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临平区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随着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相关消费投诉与日俱增。消费者在购买宠物时要到有资质、信誉好的宠物店进行消费;务必要查看经营者的相关营业执照及检疫证明;双方签订买卖书面合同时,要求商家书面承诺注明购买品种及“保质”期限,并索取发票或收据凭证;必要时最好购买快速检查宠物传染病的试剂条,在宠物店当场检测或回家后尽快到医院体检;一旦涉及消费纠纷,尽快向消费权益保护机构进行反映,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www.hn315.net.cn/newones.asp?id=9692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买二手房跳单规避高额中介费?有律师表示:如跳单属实,仍要支付中介费 下一篇:销售库存车应明示车辆信息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法制网 dj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