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打假法制网!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70期)

发布时间:2021-11-11 16:14:26 作者:佚名   来源: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222批次,涉及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等5类食品。其中合格样品216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主要是质量指标不达标、农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肇东市黎明镇邱香百货食杂超市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市龙江福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哈尔滨高粱酒45%vol(生产日期:2018年12月9日),酒精度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二)佳木斯市桦南县贵铭蔬菜店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桦南县牛家烧锅坊生产的牛家烧锅酒45%vol(生产日期:2020年3月18日),酒精度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二、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哈尔滨福康一方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2021年9月13日),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二)哈尔滨市依兰县天原生鲜超市信用社店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2021年9月10日),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双鸭山市饶河县乐佰客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佳木斯市羽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松花鸡腿(生产日期:2021年5月30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伊春市南岔区美鹤美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双鸭山市利民肉制品加工厂生产的丁香里肌肠(生产日期:2021年5月20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2.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酒类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6.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7.肉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8.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9.调味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5日   


原文链接:http://amr.hlj.gov.cn/index/affairshow.html?id=937&tid=6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下一篇: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号)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法制网 dj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