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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外培训机构,各广告经营单位、广告发布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清理整治校外培训工作有关要求,即日起,省市场监管厅将严查校外培训广告,现对具体情形提示如下。
一、各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
二、严禁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三、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
四、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五、不得发布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广告。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发布含有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内容的广告。
六、校外教育培训机构需清除各类违规广告,停发相关学科类招生广告、简章等。
欢迎拨打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提供校外培训广告相关违法线索,一经查实,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