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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低保对象识别中消费性支出认定工作指引》安徽省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7 06:49:24 作者:佚名   来源: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有关单位、有关专家:

  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皖市监函〔2020〕341号),由滁州市民政局等单位编制的《低保对象识别中消费性支出认定工作指引》(项目计划号:2020-2-188)安徽省地方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完善标准的相关内容,按照《安徽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皖市监发〔2019〕10号)、《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指南》的有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1年9月5日前将《安徽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以邮寄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联系人,逾期不复函,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 李丹

  联系电话:18949142789

  电子信箱:lid431@163.com

  通信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经管学院

  附件1-《低保对象识别中消费性支出认定工作指引》 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低保对象识别中消费性支出认定工作指引》 编制说明.doc    附件3-《低保对象识别中消费性支出认定工作指引》 意见反馈表.doc

                                                                            2021年8月5日

  


原文链接:http://amr.ah.gov.cn/xwdt/gsgg/1459629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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