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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开征集“皖美品牌示范企业”形象标志(LOGO)设计方案的公告 为大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着力提高安徽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皖美品牌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现公开征集“皖美品牌示范企业”形象标志(LOGO)设计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集内容“皖美品牌示范企业”形象标志设计作品包括设计图案(含标准图形、标准字体、标准色彩及标准组合)、设计说明和作者简介三部分。二、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自即日起至2021年8月10日,超过上述时间将不予受理。三、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具有专业设计水准的机构和个人均可参加(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工作人员和担任评审工作的专家除外)。四、主办单位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五、承办单位安徽省质量品牌促进会。六、设计要求(一)主题突出,寓意深刻。设计单位或个人应充分了解安徽省情、徽商文化和安徽品牌事业发展现状,在形象标志设计中体现安徽地域特征、人文历史等特色,能够表达质量、创新、品牌等内涵,彰显安徽高端品牌的发展方向,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和时代感。(二)构思新颖,创意独特。作品应构思精巧,有独特的创意,易懂、易记、易识别。寓意于形、色彩明快,可由字母、文字、数字及其他图案单独或混合、变形组成,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含有“安徽”“美好”“品牌”“示范”等意义要素,与其他同类标志有明显区别。(三)造型简洁,易于传播。标志应具有较高的通用性,能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显示,便于以各种载体推广、印刷和实物制作,可应用于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传播。标志的使用组合中要有单独使用的效果和与中英文标准字组合的效果。(四)原创作品,合法合规。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不得抄袭、仿冒,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应征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违反《著作权法》、《商标法》等有关规定,不得损害他人名誉权。如涉及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应征者承担法律责任。每个应征者最多可提交3套设计方案。七、作品提交(一)形象标志设计尺寸:120mm×120mm。形象标志需采用计算机制图,不接受手绘稿,用A4纸打印提供书面设计稿,彩色、黑白图案各一份,并提供BMP、JPG等位图格式、透明PNG格式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或标志源文件(AI、EPS、PSD等格式)发送至邮箱。(二)形象标志应附设计说明(使用中文),阐明标志意义、设计构思、创作理念等,表达清晰、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500字左右。(三)投稿人应填写“皖美品牌示范企业”形象标志设计方案征集表(附件1)。以个人名义投稿的应提供作者姓名、单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以单位名义投稿的应注明单位名称、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通讯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四)作品需通过电子邮件和中国邮政特快专递提交,并在邮件主题和信封上注明“皖美品牌示范企业形象标志LOGO征集”字样。投稿截止日期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它非主办单位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收件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3号科技服务楼6楼6622室,邮编:230051,邮箱:240656604@qq.com,联系人:欧阳睿,联系电话:0551-63356784,15656991307。八、评选方式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对所征集作品从主题呈现、创意表现、视觉美感、作品适用性等方面进行评审,确定5件入围作品。在入围作品中确定1件优胜作品,作为最终录用作品。最终录用的作品给予作者委托设计费8000元,其余入围作品给予作者委托设计费2000元。评选结果将通过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九、相关声明(一)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投稿人在参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请创作者自留底稿,以备查证。(二)应征作品相同的,以收稿在先的为准。所有参选作品不得有抄袭、剽窃等侵权行为,如有侵权责任自负。(三)本次征集活动中的入围作品,视为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委托创作之作品,其所有权、使用权、著作权归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所有。入围作品创作者不得将作品权益再转让第三方,也不得用于自身作品设计或产品开发,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纠纷由投稿者负责。入围作品创作者应签署《“皖美品牌示范企业”形象标志设计投稿承诺书》(见附件2),方可取得委托设计费。(四)主办单位有权对入围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等。入围作品创作者有义务根据主办单位要求对作品进行修改完善。(五)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所有条款。主办单位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和最终解释权。 附件:1.“皖美品牌示范企业”形象标志设计方案征集表
2.“皖美品牌示范企业”形象标志设计投稿承诺书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 2021年7月12日
附件1
“皖美品牌示范企业”形象标志设计方案征集表
个 人 投 稿 | 姓名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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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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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 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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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投 稿 | 单位名称 |
| 注册(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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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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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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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O设计说明:(5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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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单位已知晓“皖美品牌示范企业”形象标志征集活动各项要求,并严格遵守。 作品提交者:______________ (个人签名/单位盖章) 2021年 月 日 | |||||
附件2
“皖美品牌示范企业”形象标志设计投稿
承诺书
我自愿参加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的“皖美品牌示范企业”形象标志设计并投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17条的规定,我同意将该设计作为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的设计作品,该设计著作权全部属于安徽省市场监管局。
特此承诺。
签名/盖章:
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