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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12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2020年广东省建筑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技术服务工作由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广东省梅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广东省清远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广东广业检测有限公司、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承担。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依据《广东省建筑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本次共对568家企业生产的建筑防水卷材、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冷轧带肋钢筋、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水泥、焊接钢管(含建筑用钢管、不锈钢焊接钢管)、胶粘剂、人造板、塑料管材管件等10类864款建筑材料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涉及我省东莞、佛山、广州、河源、惠州、江门、揭阳、茂名、梅州、清远、汕头、汕尾、韶关、深圳、阳江、云浮、湛江、肇庆、中山、珠海等20个地市以及上海、广西、浙江等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本次抽查重点对可溶物含量、拉伸性能、钉杆撕裂强度、抗冲击性能、对横肋高、肋间距、重量偏差、金相、表面标志、直径允许偏差、不圆度、碳、硅、锰、磷、硫、抗压强度、干密度、导热系数(干态)、抗冻性、放射性核素限量、三氧化硫、氧化镁、烧失量、总挥发性有机物、不挥发物含量、黏度、拉伸剪切强度、耐光色牢度、甲醛释放量、纵向回缩率、简支梁冲击等12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发现60家企业生产的69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有:“低温柔性”“热老化(低温柔性)”“表面标志”“放射性核素限量”“干密度”“导热系数”“抗压强度”“抗冻性”“氯离子”“抗拉强度”“外径”“拉伸模量”“压缩剪切强度”“总挥发性有机物”“甲醛释放量”“胶合强度”“静曲强度”“浸渍剥离性能”“胶合强度”“吸水厚度膨胀率”“耐光色牢度”“横纹弹性模量”“抗压性能”“冲击性能”“密度”“拉伸屈服强度”“落锤冲击试验”“静液压强度”等。不合格产品名单见附件。
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以及销售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相关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相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一是责令生产者停止生产、销售同一监督总体产品,对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对已售出产品予以限期改正并主动公布相关信息;二是通知本省的同一产品销售者停止销售或依法处置同一监督总体产品;三是整改后拟重新上市销售的产品,需更换产品包装或者作出产品合格承诺标示;四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承诺整改合格的产品实施定期跟踪抽查;五是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者、销售者记入质量监管信用档案,实施信用分类监管。通告中涉及的不合格产品标称生产单位和有关销售者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主动采取下架或者其他措施依法处置不合格产品,维护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将处置情况报告市场监管部门。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