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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天津绿佳车业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 主动向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0年4月14日至2020年4月15日生产制造的绿佳牌TDT1919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1039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结构脚蹬间隙、车速提示音、电气装置短路保护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标准要求。如若骑乘者拐弯时,车辆倾斜角度超过25度,脚踏可能触地面对骑乘者造成伤害。当车速度达到15Km/h时不发出提示音,无法起到警示作用,存在安全隐患。如遇短路保护装置失效,会导致整车在充放电过程中无法切断回路中过大电流,从而损坏电路,甚至引发整车电路的起火、自燃等情况,存安全隐患。
天津绿佳车业有限公司将免费为消费者提供维修更换符合标准要求的配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用户可登录绿佳电动车官方网站查看持有的产品是否在受影响范围内,或通过客户服务热线400-182-7777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此外,用户也可登录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scjg.tj.gov.cn)查看产品召回栏目了解更多信息,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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