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打假法制网!

买到问题二手车 消委会调解获补偿

发布时间:2024-09-25 11:24:38 作者:佚名   来源: 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外籍消费者查尔斯先生通过网络平台,从个体经营者李某杰处订购了一台二手车,该车经第三方检测机构鉴定,存在多处“异常”问题。消费者要求退车退款遭到拒绝,便向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启动诉调对接机制,将案件移交给铜梁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进行调解。9月14日,双方达成退车退款协议,李某杰支付了8550元补偿金。

  

  5月初,查尔斯先生在网络平台看到李某杰在销售一款“东南-菱帅”二手车,便添加对方微信,表达了购买意愿,达成购买协议,并分3次支付了购车款,总计2.21万元。6月19日,李某杰将车辆交付给查尔斯先生。

  

  7月2日,查尔斯先生将车辆送至车辆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机构出具的《车辆检测评估报告》显示,在66个“事故检测”项目中,29个存在“异常”;27个“泡水检测”项目中,4个存在“异常”;23个“火烧检测”项目中,2个存在“异常”;16个“发动机检测”项目中,8个存在“异常”;54个“车辆底盘检测”项目中,29个存在“异常”。其中,车身底板、左后纵梁存在切割、焊接、锈蚀腐烂的情形。底板纵梁、后围板、水箱框架、行李箱底板、右后轮旋、左后轮旋等多处出现变形;燃油箱及管路存在泄漏现象、发动机油底壳存在变形、漏油现象。发动机气门室盖、发动机排气歧管、发动机进气歧管等多处出现拆卸痕迹。

  

  查尔斯先生认为,《车辆检测评估报告》表明,这是一辆多次出现重大交通事故的车辆,李某杰却以正常二手车的价格出售给他,构成欺诈销售,严重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

  

  查尔斯先生要求李某杰退款退车,遭到拒绝,于是将李某杰诉至铜梁区人民法院,要求其退还购车款2.21万元,并按购车款的3倍支付赔偿金6.63万元。

  

  铜梁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按照诉调对接机制,将案件移交给铜梁区消委会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李某杰意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同意将2.21万元购车款退还给查尔斯先生,并支付补偿金8550元。查尔斯先生收到上述款项后,将车辆退还给了李某杰。

  


原文链接:http://www.hn315.net.cn/newones.asp?id=14411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消费者应如实填写退款原因 下一篇:广告违法!海南星之美医疗美容有限公司被罚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法制网 dj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