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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对全区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市场主体网络服务交易经营行为、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进行监测并反馈监测信息;受理、协助调解、查处相关投诉举报案件,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咨询服务,统计、分析、整理投诉举报业务数据和资料;承担全区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网络体系规划与运用及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12315”业务指导检查的事务性工作;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参与消费维权领域的公益诉讼听证等工作;承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内设6个科室分别为:党建办公室、综合管理科、投诉举报维权科、广告与电商监测科、基层业务指导科、行政审批保障科。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财政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三、2023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加强支部建设,扎实开展主题教育。2023年共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集中学习18次,专题研讨10次,主题党日活动7次,支部书记讲党课2次,开展10个专题研讨;继续做好党员管理及发展党员工作,预备党员转正3名,发展入党积极分子5名。
保障全区12315投诉举报热线畅通。截至12月31日,12315平台共登记投诉14.27万件,举报3.23万件,咨询19.96万件,投诉举报办结16.81万件,办结率95.95%,涉及争议金额3.15亿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7亿。完成12315数据报告11期,报送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3期,对各盟市进行11次线路检查并公开通报,下发《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情况通报》3期。
持续发挥好中心各类监测平台作用。截至12月31日,传统媒体广告监测平台共抽查监测全区盟市级以上电视、广播、报纸73家,监测广告7.8万余条数、304万余条次,发现涉嫌违法广告358条数、4024条次。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抽查监测互联网广告169万余条,累计监测涉嫌违法广告为661条。配合网监处开展3项网络经营主体数据筛查和7个专项监测工作,向网监处报送专项监测违法线索100余条。
强化宣传矩阵,放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声量。组织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在媒体通报会上通报我区住宅物业服务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和快递领域消费调查结果;3月15日,在会展中心举行了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内蒙古生态农畜产品宣传活动;联合自治区公安厅、消防总队等部门集中销毁市场售价100余万元的假冒伪劣酒类产品;消协公众号共发布信息超1000篇次,传播量超6万,为下一步打造中心消费维权IP奠定了基础。
与各级消保机构联动开展工作,形成消费维权合力。组织召开全区消协秘书长工作会议暨内蒙古自治区家用汽车“三包”争议处理服务中心挂牌仪式现场会,回顾总结了2023年全年工作情况,深入探讨消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并就做好2024年消费维权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为凝聚社会力量,推进消费维权协同共治,组织召集社会各界人士成立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举办全区消费维权工作培训班,各基层业务骨干等人参加,进一步提升了消费维权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深入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系统进行汽车三包政策、自治区消法实施办法培训;组织开展2022-2023年度全国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全区共三个集体、五名个人获此殊荣。
完成第一批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商圈)创建工作。为落实好2023年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强监管、守底线、惠民生”10件实事,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在全区展开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商圈)创建工作。对全区123家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商圈)进行了实地验收,经过综合考量及公示,决定推荐90家街区(商圈)并授予“自治区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商圈)称号”,对优化市场消费环境、提升“放心消费在内蒙古”的品牌效应发挥了积极效用。
强化社会监督,助推放心消费。组织开展网络购物、家用电表、食品添加剂及果蔬农药残留消费调查工作,开展移动电源、儿童水杯(水壶)和家用燃气灶比较试验;组织召开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座谈会,进一步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服务。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637.3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5万元,增长0.09%,变动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差异:2023年招考录入3名工作人员、在职人员工资自然增长,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变动等原因追加基本支出人员经费;二是项目支出差异:根据工作具体开展情况,2023年单位资金预算项目支出结余;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7.60万元,增长16.98%。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1,637.31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561.53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23.22万元,增长 16.68%,变动原因:一是2023年新增考录人员、在职人员工资自然增长、相应增加的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导致人员经费收入增加;二是2023年根据职能职责开展消费维权宣传工作、广告监测工作等,项目经费收入增加。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53.18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9.05万元,增长55.82%,变动原因:2023年根据开展工作情况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
3.年初结转和结余 22.6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4.67万元,减少17.13%,变动原因: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使用年初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决算总计1,637.31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628.4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51.34万元,增长18.25%,变动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差异:2023年新增考录人员、在职人员工资自然增长、相应增加的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差异:2023年根据职能职责开展消费维权宣传工作、广告监测工作等,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2.结余分配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减少)NaN%,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8.86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结转以前年度公用经费(福利费)。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3.74万元,减少60.80%,变动原因:2023年将此项资金列入预算,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支付福利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 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561.53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61.21万元,占99.98%;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0.32万元,占0.02%。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 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628.45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672.89万元,占41.32%;
本年项目支出955.56万元,占58.68%;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583.8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7.95万元,增长4.48%,变动原因:一是单位新增考录3名工作人员、新增一名退休人员,在职人员工资自然增长、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变动等原因,追加基本支出人员经费;二是年底财政收回未支出项目经费,没有作为单位收入核算。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8.78万元,增长16.03%,变动原因:一是2023年新增考录人员、在职人员工资自然增长、相应增加的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本年度根据职能职责正常开展消费维权宣传工作、广告监测工作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574.96万元。与年初预算1,515.86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1,416.0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48.98万元。其中:
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年初预算904.44万元,决算支出90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基本完成项目预算支出。
2.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462.63万元,决算支出513.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在职人员工资自然增长、单位新增考录人员等原因,追加人员经费,预决算产生差异。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83.5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6.77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12.74万元,支出决算15.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0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新增一名退休人员,追加退休经费。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42.70万元,支出决算45.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年底调整功能科目。二是在职人员工资自然增长、单位新增考录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变动等原因追加人员经费,综上预决算产生差异。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1.35万元,支出决算22.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年底调整功能科目。二是在职人员工资自然增长、单位新增考录人员,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变动等原因追加人员经费,综上预决算产生差异。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35.8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5.40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7.64万元,支出决算2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0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年底调整功能科目。二是在职人员工资自然增长、单位新增考录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变动等原因追加人员经费,综上预决算产生差异。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2.83万元,支出决算13.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年底调整功能科目。二是在职人员工资自然增长、单位新增考录人员,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变动等原因追加人员经费,综上预决算产生差异。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39.4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05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41.54万元,支出决算39.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年底调整功能科目。二是根据调整后的在职人员工资计算住房公积金基数,综上预决算产生差异。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672.8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37.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0.37万元、津贴补贴112.32万元、奖金37.5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52万元、绩效工资93.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5.4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2.7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4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4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9.88万元、退休费15.42万元、住房公积金39.48万元等。
(二)公用经费35.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49万元、工会经费16.92万元、福利费10.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902.06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0.00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02.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6万元、取暖费7.32万元、物业管理费60.87万元、差旅费20.79万元、维修(护)费108.14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4.96万元、劳务费3.37万元、委托业务费534.1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9.42万元,本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没有资本性支出预算,使用单位自有资金预算。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5.10万元,支出决算5.09万元,完成预算的99.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5.10万元,支出决算5.09万元,完成预算的99.8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基本完成年初预算。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0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9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减少)NaN%,变动原因:本单位本年及上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9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减少)NaN%,变动原因:本单位本年及上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11万元,减少2.03%,变动原因: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减少)0.00%,变动原因:本单位本年及上年均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减少)NaN%,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减少)NaN%,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 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35.03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0.42万元,增长42.31%,变动原因:新增考录人员,相应增加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5.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5.39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3.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2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3.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21%;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97.37%,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9.35%。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4个(合并上年结转项目),共涉及资金955.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从自评情况看,基本完成年初设置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和完善单位的工作计划并加强项目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强化支出责任,优化资源配置,不断强化以“绩效为中心、对支出结果负责、对社会公众负责”的理念。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 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4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共4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广告监测专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94分,自评结果“优”。全年预算数为4万元,执行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购买部分舆情监测软件及服务,为广告监管工作提供了决策依据。将监测结果转化应用,不断提高广告监管效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2023年广告监测项目立项程序规范,项目执行合规,不存在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加强绩效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设置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广告监测专项 | ||||||||||
主管部门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4.00 | 4.00 | 4.00 | 10 | 100.00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4.00 | 4.00 | 4.00 | —— | 100.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 | 0 | —— | 0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 | 0.0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1、采集、统计发布科学、客观、公正的数据和报告,为广告监管部门的工作提供决策依据。2、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水平,对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进行监测并反馈监测信息,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 | 购买部分舆情监测软件及服务,为广告监管工作提供了决策依据。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文字舆情搜索系统 | 正向 | 等于 | 1 | 1 | 套 | 7.5 | 7.5 | |
视频舆情搜索系统 | 正向 | 等于 | 1 | 1 | 套 | 7.5 | 7.5 | ||||
质量指标 | 市场局职能舆情覆盖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 | % | 7.5 | 7.5 | |||
舆情监测工作完成质量 | 定性 | 良好 | 良好 | 7.5 | 7.5 | ||||||
时效指标 | 舆情报告出具时间 | 正向 | 大于等于 | 2 | 2 | 天/份 | 5 | 5 | |||
舆情总体监测时间 | 正向 | 等于 | 200 | 200 | 天 | 5 | 5 | ||||
成本指标 | 文字舆情搜索系统 | 反向 | 小于等于 | 2.3 | 2 | 万元 | 5 | 5 | |||
视频舆情搜索系统 | 反向 | 小于等于 | 2.3 | 2 | 万元 | 5 | 5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舆情监管力度 | 定性 | 不断增强 | 不断增强 | 5 | 4 | ||||
引导理性消费 | 定性 | 不断提高 | 不断提高 | 5 | 4 | ||||||
消费者的经济损失 | 定性 | 等于 | 预判预警 | 预判预警 | 10 | 8 | |||||
可持续影响 | 对消费者消费警示作 | 定性 | 不断提升 | 不断提升 | 10 | 9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受众群众满意度 | 定性 | 基本满意 | 基本满意 | 10 | 9 | ||||
总分 | 100 | 94.0 |
2.市场监督管理及能力提升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3.08分,自评结果“优”。全年预算数为680.75万元,执行数为613.23万元,完成预算的90.0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保障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平台正常运转,进一步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为调处消费纠纷,保障民生问题,促进我区消费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做出积极贡献。2.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及“月月3.15”宣传活动;3.对移动电源、儿童水杯(水壶)和家用燃气灶比较试验进行产品比较试验。3.受理、协助调解、查处相关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达到95.95%。4.组织开展网络购物、家用电表、食品添加剂及果蔬农药残留消费调查工作出具调查报告。5.保障消保中心日常工作运转。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对部分业务工作量预判不够准确;产出指标设置不够准确,重点工作内容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突出。下一步改进措施:持续加强绩效管理培训,提高项目管理人员能力,进一步加强预算测算,加强资金使用的前瞻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市场监督管理及能力提升 | ||||||||||
主管部门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680.75 | 613.23 | 613.23 | 9.08 | 90.08 | 9.08 | |||||
其中:财政拨款 | 540 | 538.98 | 538.98 | —— | 99.81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20.75 | 20.75 | 20.75 | —— | 100 | —— | |||||
其他资金 | 120 | 53.5 | 53.5 | —— | 44.58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1.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及“月月3.15”宣传活动;2.对贴近民生的日常生活消费品进行产品比较试验、消费体察。3.受理、协助调解、查处相关投诉举报案件。4.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平台正常运转。5.“小个专”党的建设经费及消保中心日常工作运转经费 | 1.保障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平台正常运转,进一步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为调处消费纠纷,保障民生问题,促进我区消费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做出积极贡献。2.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及“月月3.15”宣传活动;3.对移动电源、儿童水杯(水壶)和家用燃气灶比较试验进行产品比较试验。3、受理、协助调解、查处相关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达到97.8%。4.组织开展网络购物、家用电表、食品添加剂及果蔬农药残留消费调查工作出具调查报告。5.保障消保中心日常工作运转。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线上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坐席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 | 10 | 台 | 2 | 2 | |
线上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话务员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24 | 29 | 人 | 2 | 2 | ||||
线上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全年话务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2 | 15 | 万通 | 2 | 2 | ||||
物业保障面积 | 正向 | 大于等于 | 4200 | 4200 | 平方米 | 1 | 1 | ||||
固定资产办公用品采购批次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2 | 11 | 次 | 1 | 1 | ||||
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 | 正向 | 等于 | 1 | 1 | 次 | 2 | 2 | ||||
宣传战略合作内容 | 正向 | 等于 | 3 | 3 | 项 | 1 | 1 | ||||
消费维权培训班次数 | 正向 | 等于 | 1 | 1 | 次 | 1 | 1 | ||||
理事大会暨全区消费维权工作会 | 正向 | 等于 | 1 | 1 | 次 | 1 | 1 | ||||
主题党日活动 | 正向 | 大于等于 | 6 | 17 | 次 | 1 | 1 | ||||
话务平台云通信服务语音专项租用导航服务 | 正向 | 等于 | 3 | 3 | 次 | 1 | 1 | ||||
质量指标 | 消费维权案件办结率 | 正向 | 等于 | 90 | 95.95 | % | 2 | 2 | |||
线上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电话接通率 | 正向 | 等于 | 91 | 97 | % | 2 | 2 | ||||
培训会议计划完成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 | % | 2 | 2 | ||||
信息化运维服务验收合格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 | % | 2 | 2 | ||||
宣传战略合作服务验收合格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 | % | 2 | 2 | ||||
物业服务天数达标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 | % | 2 | 2 | ||||
办公用品入库验收合格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 | % | 1 | 1 | ||||
主题党日活动完成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80 | 100 | % | 1 | 1 | ||||
话务平台云通信服务语音专项租用导航服务验收合格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 | % | 1 | 1 | ||||
时效指标 | 线上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服务工作时间 | 正向 | 等于 | 365 | 365 | 天 | 1 | 1 | |||
话务平台云通信服务语音专项租用导航服务时长达标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 | % | 1 | 1 | ||||
消费维权培训时间 | 正向 | 等于 | 9 | 9 | 月 | 1 | 1 | ||||
理事大会暨全区消费维权工作会 | 正向 | 等于 | 4 | 12 | 月 | 1 | 1 | ||||
宣传战略合作服务时间 | 正向 | 等于 | 1 | 1 | 年 | 1 | 1 | ||||
办公耗材购置及时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 | % | 1 | 1 | ||||
物业服务按时完成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 | % | 1 | 1 | ||||
信息化运维服务响应时间 | 反向 | 小于等于 | 30 | 10 | 分 | 1 | 1 | ||||
主题党日活动时间 | 正向 | 等于 | 1 | 1 | 年 | 1 | 1 | ||||
线上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响应时间 | 反向 | 小于等于 | 20 | 20 | 秒 | 1 | 1 | ||||
成本指标 | 人均服务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6.8 | 6.6 | 万元/人年 | 2 | 2 | |||
消费维权培训班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8 | 19 | 万元 | 2 | 0 | ||||
理事大会暨全区消费维权工作会 | 反向 | 小于等于 | 7 | 4.99 | 万元 | 2 | 2 | ||||
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2 | 9.9 | 万元 | 2 | 2 | ||||
话务平台云通信服务语音专项租用导航服务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3 | 12.59 | 万元 | 1 | 1 | ||||
宣传合作战略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25 | 15 | 万元 | 1 | 1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安全的消费理念 | 定性 | 不断提升 | 不断提升 | 10 | 9 | ||||
挽回经济损失 | 定性 | 消费者合理诉求赔偿范围 | 消费者合理诉求赔偿范围 | 10 | 9 | ||||||
可持续影响 | 推动经营者提高主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自律意识 | 定性 | 不断提高 | 不断提高 | 10 | 9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群众对消费投诉举报处理结果满意度 | 定性 | 基本满意 | 基本满意 | 10 | 9 | ||||
总分 | 100 | 93.08 |
3.中央质量技术监督专项补助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4.36分,自评结果“优”。全年预算数为177.25万元,执行数为176.39万元,完成预算的99.5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广电信号推流服务、传统媒体广告监测平台运维、舆情监测服务等满足合同约定要求,服务质量达标;2.2023年全年传统媒体广告监测系统稳定运行;3.完成对互联网广告监测系统的升级改造,保障互联网交易平台正常运行,根据监管需要识别数据、更新模型、优化系统。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业务监测数据采用云存储方式进行存放,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对网络的依赖性较高,数据迁移困难。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数据的本地存储,备份重要数据,适当投入成本,提高数据的安全性和使用性。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中央质量技术监督专项补助经费 | ||||||||||
主管部门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77.25 | 176.39 | 176.39 | 10 | 99.51 | 9.95 | |||||
其中:财政拨款 | 155.00 | 154.14 | 154.14 | —— | 99.45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22.25 | 22.25 | 22.25 | —— | 100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 | 0.0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1.文字、视频专业舆情搜索系统、综合性舆情系统建设及人工服务,2.保证传统媒体广告监测系统正常运行,3.对原有互联网广告监测系统进行升级改造,4.包括数据的监测识别与分析,系统模型的优化及后期维护、保障互联网交易平台正常运行。 | 1舆情系统建设完成投入使用.2.2023年全年传统媒体广告监测系统稳定运行;3.完成对互联网广告监测系统的升级改造;互联网交易平台正常运行,根据监管需要识别数据、更新模型、优化系统。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综合性舆情搜索系统 | 正向 | 等于 | 1 | 1 | 套 | 3 | 3 | |
互联网交易平台数据库更新模型升级 | 正向 | 大于等于 | 6 | 10 | 次 | 2 | 2 | ||||
互联网广告监测抓取软件 | 正向 | 等于 | 1 | 1 | 套 | 2 | 2 | ||||
互联网广告媒体覆盖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50 | 1739 | 家 | 2 | 2 | ||||
互联网广告监测全区各盟市覆盖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2 | 12 | 个 | 2 | 2 | ||||
传统媒体广告监测系统流媒体广告智能监测服务器运维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 | 10 | 台/年 | 2 | 2 | ||||
传统媒体广告监测系统广电信号推流频道 | 正向 | 等于 | 69 | 73 | 个 | 2 | 2 | ||||
质量指标 | 市场局职能舆情覆盖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3 | % | 3 | 2.94 | |||
互联网交易主流平台区内平台数据更新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1 | % | 3 | 3 | ||||
互联网广告监测系统媒体盟市覆盖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100 | % | 3 | 3 | ||||
传统媒体广告监测系统推流信号正常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8 | % | 3 | 3 | ||||
传统媒体广告监测系统系统正常运行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4 | % | 3 | 2.97 | ||||
时效指标 | 舆情总体监测时间 | 正向 | 等于 | 200 | 261 | 天 | 2 | 2 | |||
网络交易平台总体运行时间 | 正向 | 大于等于 | 200 | 255 | 天 | 2 | 2 | ||||
网络交易平台总体数据更新及模型升级 | 正向 | 等于 | 4 | 4 | 月/次 | 2 | 2 | ||||
互联网广告监测系统运维时间 | 正向 | 等于 | 1 | 1 | 年 | 2 | 2 | ||||
传统媒体广告监测系统系统维护响应时间 | 正向 | 等于 | 1 | 1 | 天 | 1 | 1 | ||||
传统媒体广告监测系统信号采集持续时间 | 正向 | 等于 | 1 | 1 | 年 | 1 | 1 | ||||
成本指标 | 互联网交易平台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2.48 | 0 | 万元 | 3 | 3 | |||
互联网广告监测系统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20 | 13.65 | 万元 | 3 | 3 | ||||
传统媒体广告监测系统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89 | 46 | 万元 | 2 | 2 | ||||
综合性舆情搜索系统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0 | 10 | 万元 | 2 | 2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消费者的经济损失 | 定性 | 预判预警 | 预判预警 | 10 | 9 | ||||
社会效益 | 舆情监管力度 | 定性 | 逐步提升 | 逐步提升 | 4 | 3.5 | |||||
减少违法广告发布播出 | 定性 | 逐步提升 | 逐步提升 | 3 | 2.5 | ||||||
引导理性消费 | 定性 | 逐步提升 | 逐步提升 | 3 | 2.5 | ||||||
可持续影响 | 对消费者消费警示作用 | 定性 | 逐步提升 | 逐步提升 | 10 | 8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受众群众满意度 | 定性 | 基本满意 | 基本满意 | 10 | 9 | ||||
总分 | 100 | 94.36 |
4.消费者权益保护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2.97分。全年预算数为162.44万元,执行数为161.94万元,完成预算的99.6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举办“月月3.15”宣传活动;开展儿童水壶(水杯)、移动电源、家用燃气灶比较试验工作;对网络购物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蔬菜农药残留问题、滥用食品添加剂侵害消费者人身安全问题进行消费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对部分业务工作量预判不够准确,部分指标体系设置不严谨。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绩效管理意识,精细研判,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型,提升项目价值。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消费者权益保护 | ||||||||||
主管部门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62.44 | 161.94 | 161.94 | 10 | 99.69 | 9.97 | |||||
其中:财政拨款 | 134.00 | 134.00 | 134.00 | —— | 100.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28.44 | 27.94 | 27.94 | —— | 98.24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1.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及“月月3.15”宣传活动;2.对贴近民生的日常生活消费品进行产品比较试验、消费体察。3.受理、协助调解、查处相关投诉举报案件。4.开展消费调查体察及满意度调查等。 | 完成“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举办8次“月月3.15”宣传活动;开展儿童水壶(水杯)、移动电源、家用燃气灶比较试验工作;对网络购物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蔬菜农药残留问题、滥用食品添加剂侵害消费者人身安全问题进行消费调查。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比较试验项目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 | 3 | 次 | 5 | 5 | |
消费调查体察及满意度调查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 | 3 | 次 | 5 | 5 | ||||
月月消费者权益保护系列宣传活动 | 正向 | 大于等于 | 3 | 7 | 次 | 5 | 5 | ||||
质量指标 | 比较试验结果公开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 | % | 7.5 | 7.5 | |||
消费调查结果公开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 | % | 7.5 | 7.5 | ||||
时效指标 | 比较试验项目 | 正向 | 等于 | 12 | 12 | 月 | 5 | 5 | |||
月月消费者权益保护系列宣传活动 | 正向 | 等于 | 1 | 1 | 年 | 5 | 5 | ||||
成本指标 | 消费调查体察及满意度调查 | 反向 | 小于等于 | 40 | 36.73 | 万元 | 4 | 4 | |||
比较试验项目 | 反向 | 小于等于 | 40 | 67.41 | 万元 | 3 | 0 | ||||
月月消费者权益保护系列宣传活动 | 反向 | 小于等于 | 5 | 4.05 | 万元/场 | 3 | 3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 推动经营者提高主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自律意识 | 定性 | 不断提升 | 不断提升 | 10 | 9 | ||||
经济效益 | 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减少经济损失 | 定性 | 不断提升 | 不断提升 | 10 | 9 | |||||
社会效益 | 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安全的消费理念 | 定性 | 不断提升 | 不断提升 | 10 | 9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群众对消费维权维权公益宣传及教育引导的满意度 | 定性 | 基本满意 | 不断提升 | 10 | 9 | ||||
总分 | 100 | 92.97 |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无重点项目,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十一、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反映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包括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药品、疗器械、化妆品)的支出。
十二、市场主体管理:反应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十三、市场秩序执法:反应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十四、事业运行:反应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行政单位、参公单位、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职工的退休费及养老方面的支出。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指行政单位、参公单位、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职工医疗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靖 联系电话:0471-6266596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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