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打假法制网!
近日,汤女士前往凤凰山街道一家手机专营店,想购买一部华为NOVA12手机。该店店员听了汤女士需求后,向她推荐了一款手机,称其为“华为智选”手机,拥有5G技术。汤女士通过字面解读,误以为是华为高配版手机,欣然接受推荐,付款购买。
然而待汤女士返回家中,通过搜索引擎查询,意外发现华为智选手机非华为品牌手机,只是应用了华为的技术,汤女士认为自己被店员欺骗,立马回到店铺想要更换为华为nova12手机,但双方协商未果,汤女士于是通过12345市长热线寻求帮助。
接诉后,凤凰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拨通了华为官方售后电话,了解到华为智选手机并非华为子品牌 其生产厂家为某中邮公司,采用华为ID设计和质量管控标准,logo为 “hi nova”,售后也非华为官方提供。掌握这一信息后,执法人员前往门店调查核实相关情况。通过比对,发现两部手机在外观设计上高度相似。店员称华为智选手机是华为与第三方品牌合作制造,虽然不是华为手机,但是配件供货商与销售渠道都与华为手机一致。
据汤女士回忆,店员曾阐述华为智选手机由华为提供售后,且并未告知二者为不同厂家制造。执法人员现场未见显著位置标注相关提示,执法人员告知商家,作为商家有义务对销售产品的品牌、型号、功能等相关情况进行释明,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最终,商家回收该款智选手机,并为汤女士更换nova12手机。
凤凰山市场所 胡君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