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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践行条例精神,致力发挥公益律师团作用

发布时间:2024-07-23 21:12:07 作者:佚名   来源: 安徽315

  

  为认真践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精神,建立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同治理体系,凝聚律师力量,为消保委在消费引导、消费监督、消费维权各环节提供法律支持,提高消费维权工作质效,芜湖市消保委成立了公益律师团,并于2024年7月16日上午在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成立暨2024年第一次工作会议,拉开了芜湖市消保委公益律师团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发挥作用的序幕,为芜湖消费维权事业注入了新活力、新动能。

  芜湖市消保委此次成立公益律师团,注重发挥三个优势,确保公益律师团作用的切实发挥。

  一是协同共治更广泛。市司法局、市律协对市消保委成立公益律师团队高度重视,律协发动优秀律师积极申请,成立了汇聚律界精英的律师团队;成立会上,市司法局分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市律协会长出席会议,并与市消保委、市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共同为8名公益律师颁发聘书并分别讲话。市消保委分管领导勉励市消保委为律师团队提供良好的工作职障;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消保委推动共建合作机制取得实效;并与市律协领导共同要求新成立的律师团牢记职责使命,加强学习提高,勇于担当负责,联手打造律师团队新典范。各县市区、开发区消保委分管领导、新闻媒体代表参加会议并见证了成立的历史时刻。

  

  二是工作运作更规范。为使公益律师团有效开展工作,芜湖市消保委制定了《芜湖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益律师团工作规范》《芜湖市消保委与芜湖市消保委公益律师团协同共治机制》,草拟了芜湖市县市区、开发区消保委、芜湖市消保委公益律师团结对协同共治框架协议,对消保委公益律师团制定了对接交流制、轮值工作制、社会服务制,并将每项制度落实到人,促进公益律师团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工作。

  

  三是社会成效更明显。为尽快发挥公益律师的作用,市消保委对8名律师实行分片负责制。会上,我市9个县市区、开发区消保委分别与对接包片律师签订了结对协同共治框架协议,明确自成立之日起,每周一对接,将消费引导、消费监督、消费维权方面所需的法律指导及时传递给包片律师,由律师及时予以指导。特殊的,在不影响律师日常工作的情形下实时对接。此外,市消保委还根据轮值工作制为公益律师安排了轮值工作表,值守律师负责响应当月市消保委相关消费维权法务工作要求。

  下一步,芜湖市消保委在充分发挥律师团作用的基础上,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芜湖市消保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实行双月答疑机制,每两个月由市消保委征集一次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两名轮值律师从消费者提问中选择有代表性的问题,为消费者答疑解惑,指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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