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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这两家店分别被警告、罚款,原因→

发布时间:2024-07-20 16:19:57 作者:佚名   来源: 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7月15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秀英分局相继发布行政处罚案件。其中,海口龙华忠升腾美容店、海口客来东方洋药店分别被警告、罚款1万元。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调查结果指出,海口市龙华区西门外22号一楼房屋一间的海口龙华忠升腾美容店于2024年4月17日在其店内向未成年人吴某某提供文身服务,文身在其左手手腕处,文身图案为“如愿”。海口龙华忠升腾美容店在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时没有查验未成年人的身份信息。海口龙华忠升腾美容店收取未成年人文身费用100元,违法所得100元。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调查结果指出,5月24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海口市秀英区秀英街道东方洋路14-18号的海口客来东方洋药店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海口客来东方洋药店部分有温度限制的药品未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储存,阴凉区域内空调设备和药品阴凉柜均处于关闭状态未正常启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未按规定进行分类存放,执业药师不在岗违规销售处方药,未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海口客来东方洋药店存在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从事药品经营活动、未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

  据悉,针对海口龙华忠升腾美容店、海口客来东方洋药店存在上述违法行为,6月12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依法对海口龙华忠升腾美容店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0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7月8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依法对海口客来东方洋药店作出警告、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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