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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永州市市场监管局始终坚持把拉动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广大消费者营造放心安心的消费环境,激发市场消费活力。 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5月15日,组织召开永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全体会议,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协同推进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强化“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以“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牵头举办高规格的“3·15”大型宣传活动,各县市区共设置14个分会场,参与现场活动的消费者近20万人,共发放宣传材料27.23万册(份),现场咨询人数65000人次,受理投诉380多件,有效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强化消费维权人才队伍建设。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永州市消费者委员会举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培训研讨会,紧扣消费热点、维权难点,全面学习传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精神。 强化放心消费示范创建。积极引导全市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景区、特色街区、核心商圈、龙头市场、特色行业等消费密集场所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上半年全市新增经营主体申报放心消费创建主体33家。下一步,市局将对已培育的109家放心消费创建主体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动态实时管理,全面提升消费示范创建主体质量。(供稿:永州市市场监管局 郭丽君 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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