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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来临,高温高湿天气容易导致细菌滋生繁殖加速,是细菌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高发期。为保障全市群众饮食安全,阜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各餐饮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发出夏季食品安全经营提醒和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做到积极有效的预防,避免发生食物中毒的风险。
一、对餐饮经营者的安全提醒
(一)严把原料采购关
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管理规定,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感官性状异常以及超过保质期等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严禁加工、出售、食用野生动物、野生菌及来源不明、非法生产自制泡酒等高风险产品。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二)严把人员健康关
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应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一定要穿戴清洁卫生的工作衣、帽,规范佩戴口罩或口屏。对患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应将其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三)严把场所环境关
食品加工制作、贮存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采光、照明、通风等设施应符合要求,并切实做好防鼠、防蝇、防虫等“三防”工作。每日对就餐场所、后厨、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做好记录。
(四)严把餐饮具消毒关
餐饮单位应配备消毒柜,所有餐饮具使用前应彻底洗净消毒,存放在密闭保洁柜中,保持清洁。
(五)严把制作过程关
控制食品加工总量、加工温度和时间,加热食品应烧熟煮透,贮存食品应及时冷藏或热藏,应尽量缩短食品存放时间。生熟分离,避免交叉污染。凉菜(生食、冷荤)应由专人在专间内制作,且应尽量当餐用完;简单切配调制即可食用的冷食(如凉皮、米皮、果蔬拼盘、蔬菜沙拉等)可在专区内制作,冷食类加工容器、刀案等需要专用。现榨饮料和水果拼盘当餐不能用完的,应妥善处理,不得重复利用。
(六)严把制止餐饮浪费关
加强行业自律,主动提醒顾客理性消费,适量点餐,减少浪费。提供合理分量饭菜,提供“小份菜”“半份菜”,不设置最低消费、强制消费。推行使用公筷公勺和分餐制。
二、对广大消费者的用餐提示
(一)在外就餐时,选择信誉好、证照齐全、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馆,使用公筷或实行分餐制,用餐时要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性状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餐具是否洁净,适量点餐,剩余打包,避免浪费。
(二)采购食品时,应选择资质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家。购买预包装食品时,要留心查看标签标识,选择感官正常、包装完整、保质期内的食品;购买散装食品时,要选择有防尘、防蝇和温控设施的散装食品;购买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食品时,应注意食品是否在规定的条件下贮存。不购买“三无”食品,拒绝购买和食用野味。
(三)在网络电商等平台上购买食品时,应查验商家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尽量选距离近的餐饮单位,以缩短食物配送时间;注意查看商家证照信息、菜品原材料、店铺评价,谨慎下单;收到餐食后,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有无被开启的痕迹、餐食是否被污染等,并及时食用,勿长时间存放。
(四)夏季气温高,饭菜存放不当易变质。外出就餐或参加红白喜事聚餐打包的食品尤其要注意妥善存放,避免高温高湿环境下长时间存放导致食物腐败变质。隔夜饭菜食用前应再次高温加热确保烧熟煮透,确认无变质后方可食用。
阜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食用购买的食品或者在外就餐出现不适时要及时就医,保留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拨打12315、1234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