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打假法制网!

利用虚假价格手段诱导交易 沃尔玛被罚

发布时间:2024-01-31 05:50:33 作者:佚名   来源: 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孙蔚)近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行政处罚信息,其因价格违法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万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沃尔玛行政处罚信息。资料图片

  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市监处罚〔2023〕稽313号显示,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事实为“价格(含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行为”。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2010修订)》相关规定,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据此,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对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50万元。


原文链接:http://www.hn315.net.cn/newones.asp?id=13250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法制网 dj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