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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消保委提醒:网络平台优惠券消费需谨慎

发布时间:2023-11-10 13:18:59 作者:佚名   来源: 浙江消费维权网

  近日,长兴县雉城街道的谢先生通过抖音平台购买了某品牌汽车保养连锁店“合成机油保养套餐”的消费券,当谢先生拿着消费券来到该品牌汽车保养连锁店准备给车子保养时,被店员告知该店无法使用此消费券。在长兴县消保委工作人员与保养连锁店负责人的充分沟通和协商下,经营者积极配合,圆满的解决了此起纠纷。在此,长兴县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网络平台团购优惠券需“四注意”。

  一要擦亮眼睛,谨慎选择。消费者尽量选择资质全、信誉高、口碑好的正规直播平台进行观看和购买,甄别直播商家是否具有营业执照,不要随意点击非官方或陌生的直播邀请和链接;下单前了解清楚优惠券的适用门店、可使用时间、套餐内容有无其他附加收费等情况,关注商品的购买评价与其直播间商品的相符性;在购买后及时截屏或录制商品的广告宣传、直播画面、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相关的证据,以防止商家下架直播视频无法进行维权。

  二要尽到审慎义务,承担责任。大多数时候,网络主播直播带货是商品品牌方和其进行的商业合作,利用主播巨大的流量和影响力推介自家商品,网络主播应当严格按照《消法》、浙版《消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三要强化监督,履行审查义务。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应当对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加强审查、检查和监督的力度。鼓励消费者进行评论和评分,并且不删除差评,畅通消费者评价体系。通过完善的评价体系来对商家的不良行为进行社会监督,营造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四要保留证据,及时维权。消费者之所以选择团购平台的商品或服务,出于对平台的信任。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如发现自身权益受损,出现消费纠纷,应及时和店铺卖家沟通协商处理。若无法解决,可以申请平台介入或携带相关证据及时向当地消保部门反映,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同时,提醒经营者:要诚信经营,谨慎销售。诚信经营是商家的法定责任,网络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是网络经营者的法定义务。网络平台要谨慎选择代理商以及推广宣传人员,宣传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不能发布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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