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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农产品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决策部署,提升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省市场监管局会同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研究制定了《四川省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办法》制定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四川省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办法(试行)》至2021年10月1日施行以来,推动各地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建设了一批规范化建设等级市场,打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保障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
随着工作形势变化,结合各地有关部门意见,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四川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川食安委〔2022〕6号)有关部署和要求,对《四川省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
省市场监管局会同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经广泛调研,分析我省当前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并向各级有关部门、有关协会、有关企业和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将《四川省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办法(试行)》修订为《四川省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办法》。
二、《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各级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商务部门开展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本办法所称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是指经依法批准建设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不包括自然形成的农产品集贸市场以及设置有农产品销售区域的商场、超市、便利店等。
三、各方权责义务是怎么划分的?
(一)属地责任。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工作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分工合作的基本原则。
(二)部门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规、标准,均将食品生产经营环境、场地、设施设备作为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内容。《四川省推进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实施意见》,明确省市场监管局会同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管理,改造提升基础设施,建立追溯体系等。农产品市场涉及的部门众多,等级评定坚持结果导向,不代替各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开展的规划建设、秩序管理等常态化管理工作。
(三)主体责任。当前,我省农产品市场建设主体多元,包括政府部门、乡镇街道、国有企业、民间资本等。市场开办者应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市场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提升管理水平。等级评定遵循政府支持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该《办法》评定标准中,部分指标不是企业法定责任或义务,市场开办者或建设主体可参考该部分指标对市场进行管理和升级改造,不参加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或者评定不达标的市场,其合法经营活动不受限制。
四、市场规范化建设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综合农产品市场规划建设、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市场秩序等状况,将农产品市场分为无等级市场和等级市场,等级市场分为A级、AA级、AAA级,AAA级为最高等级。根据等级市场评定标准评分,90分以上(含本数)的评AAA级,80-89分的评AA级,70-79分的评A级,70分以下无等级。
五、市场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程序是什么?
(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每年统一部署开展农产品市场等级评定工作,及时总结经验、规范程序、完善标准。
(二)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统筹开展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工作,加强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督促指导农产品市场开办者积极参与,对照等级评定标准,加强市场建设管理。
(三)市场开办者自愿申报,做好自评,妥善保管各项资料。市场开办者将市场委托其他企业、组织运营管理的,申请等级市场评定应与运营管理方联合申报。
(四)A级市场由县级评定,AA级市场由市级评定,AAA级市场由省级评定。AA级市场由县级初评,AAA级市场由市级初评,初评结论认为达到条件的,向上一级推荐。
(五)对无等级的农产品市场每年组织一次等级评定,同时,已获得等级的农产品市场,可以申请升级评定。AAA级市场及未申请升级评定的A级、AA级市场,每五年进行一次复审,复审时可申请升级评定。
六、如何通过等级评定工作促进市场规范化建设?
(一)强化等级评定结果应用,强化农产品市场日常监督管理,等级市场由高到低,逐步加大监管频次和抽检力度,严格监管促进市场规范化建设。
(二)颁发等级市场牌匾,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发动群众监督,通过社会共治和市场经济调节,促进市场规范化建设。
(三)鼓励各级各有关部门应积极推动研究制定农产品市场扶持政策和奖励办法。加强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在“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天府旅游名县、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等创建工作中的考评管理。通过政府扶持、示范创建等促进市场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