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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简化检验检测机构人员信息变更办理程序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1-01 03:33:17 作者:佚名   来源: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22〕35 号)精神,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要求,我局印发《关于简化检验检测机构人员信息变更办理程序的通知》,进一步优化人员变更流程,提升效率。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检验检测机构数量急剧增长,检验检测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凸显。然而,传统的人员变更事项办理方式存在着诸多不便,影响了检验检测机构工作效率,也制约了行业的发展。为切实减轻机构负担,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结合我省实际,对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和技术负责人变更实行自行网上办理。

  二、主要内容

  我省对原有资质认定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优化程序。获得四川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由以前的填写纸质材料到市(州)市场监管部门窗口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变为自行在资质认定系统修改相关人员信息。

  三、特色亮点

  (一)简化变更流程。自2023年3月1日起,市场监管部门不再受理检验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变更备案,由检验检测机构自行修改资质认定系统人员信息。大大节省了时间和精力,减少了线下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有助于增强人员变更办理的透明度,提升了社会满意度。

  (二)强化主体责任。检验检测机构自行修改的资质认定系统人员信息必须真实、准确,需满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承担所修改信息不实的法律责任。

  (三)加强后续监管。要求各市(州)局及时通知辖区内各检验检测机构,做好宣传指导工作。同时要加强后续监管,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活动和日常属地监管,将机构人员信息变更自我申报情况纳入监管重点内容,对机构网上填报信息与实际信息不符的依法从严处理。


原文链接:http://scjgj.sc.gov.cn/scjgj/c104491/2023/10/31/d6d239cd32a142b399f2dff4af0f40d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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