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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消保委发布2023年第8号中秋国庆“双节”消费警示

发布时间:2023-10-23 00:51:10 作者:佚名   来源: 浙江消费维权网

  一年一度的中秋、国庆“双节”假期即将来临,挑选月饼、商场购物、外出旅游又将迎来高峰期。为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平阳县消保委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中秋佳节团圆时从自身做起,做到理性消费、文明消费、健康消费,杜绝浪费、文明出行,形成绿色节约的消费新风尚,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一是选购月饼要注意。作为中秋节的传统美食,月饼受到广大消费者的热捧。在购买月饼的时候需注意要到正规商场或网站购买,注重商品品质,自觉抵制过度包装。认真检查标识,如厂家、厂址、生产日期等,勿盲目购买纯天然无添加剂私房月饼。收货时一定要当面开箱验货,如有问题应拒绝签收。

  二是节日购物要理性。“双节”期间商家促销手段繁多,面对热闹的场景、促销诱惑,消费者一定要时刻保持理性。购物时仔细查验商品外包装,明确品牌名称、厂名厂址、“三包”期等。在网络购物时应选择信誉良好,评价较高的商家进行交易,如出现商品不合适未相中等情况,在七日内及时与商家取得联系,除特殊商品外,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七日内无理由退换货。

  三是外出旅游要规划。跟团旅游合同要规范,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行程安排、食宿标准等具体内容。自驾出行要提前做足安全准备,携带相关急救用品和药品,关注高速公路通行信息。随身带好相关证件手续,爱护公共设施,遵守社会公德和秩序,做到文明安全出行。

  四是餐饮消费要节约。消费者外出聚餐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饮食安全,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食品安全管理较规范的餐饮单位聚餐。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杜绝食用野生动物及制品,提倡光盘行为,厉行节约,坚持吃多少点多少、使用公勺公筷。在餐饮消费过程中,要注意人身、财产的安全,看管好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避免丢失。

  五是维权凭证要留存。消费者要及时索取并保存好发票及其他消费凭证,如遇到合法权益受损情况,应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电话进行投诉,或者打开支付宝搜索“消费宝”小程序,进行投诉,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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