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打假法制网!

市市场监管委 市发展和改革委转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8 00:51:26 作者:佚名   来源: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津市场监管标准〔2023〕5号

   

  各区市场监管局、发展和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国标委联〔2023〕3号,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并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推荐程序

      (一)申报单位申报:试点示范项目申请由申报单位自愿提出,填写《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材料刻录光盘)报送至所在辖区的区市场监管局。

      (二)申请受理和初审: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受理本辖区内的试点示范项目的申报,并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委按照本《申报指南》要求的申报条件和重点任务对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实施方案》等材料进行初审。

  (三)择优推荐:市市场监管委、市发展和改革委联合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遴选,按照择优推荐原则,确定我市试点备选项目后,按要求报送国家标准委。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场监管局、发展和改革委要重视试点示范项目的申报工作,结合本辖区重点领域特色和工作实际,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积极组织好本辖区区域内试点示范项目的征集、初审工作。

  (二)项目申报单位申报的项目要内容清晰、目标明确、保障措施有力。同时也要加强对项目后续实施方案的可行性、项目考核、项目可推广或借鉴性等进行评估。

  (三)请各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发展和改革委于2023年3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委。书面材料包括两局联合行文的推荐函、本区《项目推荐汇总表》、《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实施方案》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材料刻录光盘(每项申报材料对应一个光盘)。

  联系人及电话:

  市市场监管委标准化处  何梅27182063

  市发展和改革委环资双碳处 郭平贵 23142163    

  材料报送地址: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地址:天津市解放北路34号),联系人:曹艳;联系电话:27113030

   

  附件: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印发《2023年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

        报指南》的通知

   

   

   

      市市场监管委                市发展和改革委

                                  2023年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附件:国标委联〔2023〕3号.pdf附件-附件1-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书.doc附件-附件2-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实施方案.doc附件-附件3-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项目申报书.doc附件-附件4-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doc附件-附件5-2023年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doc


原文链接:http://scjg.tj.gov.cn/tjsscjdglwyh_52651/zwgk/zfgznew/bdwwjnew/gzwjnew_1/202302/t20230217_611117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2023年天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下一篇: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开展机械式停车设备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法制网 dj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