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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6月9日,山西太原小店区公安局破获张某胜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经查,2020年11月以来,张某胜以某银行理财经理的身份,给老年群众介绍购买理财产品,利用老年人不会操作手机的情况,在帮其操作手机过程中,私自将养老资金转入个人账户,并向受害人谎称已成功购买理财产品。张某胜以这种方式共作案11起,涉案资金540余万元。目前,被骗老年人的资金已全部追回并返还给受害人。
二、2022年5月19日,山西大同左云县公安局破获王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分别于2017年11月和2018年5月成立两家公司,向社会公众承诺投资高额返利,以发放礼品、传单、上门宣传、集中授课、参观工厂等方式吸引投资,吸收存款共计2074万元,其中老年人660名。
三、2022年5月24日,山西阳泉城区分局破获一起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经查,2020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梁某虎抓住老年人想给子女找好工作的急切心理,通过吹嘘自己的社会关系广、有安排工作的“渠道”,骗取老年人的信任,然后以办理工作需要花费为由,共诈骗老年群众存款11万余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四、2022年4月26日,山西长治潞州分局破获一起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经查,2013年9月至2017年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刘某斌以在某银行工作,帮助受害人张某梅办理理财获得高额回报、完成银行存款任务为由,诈骗受害人张某梅人民币1100万元。目前,本案追赃挽损金额达677余万。
五、2022年6月23日,山西晋城高平市公安局破获王某兰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经查,2018年至2020年期间,犯罪嫌疑人郝某军、王某兰等人通过组织酒会、散发彩页、业务员口头介绍等形式,在高平等地以销售“汽车租赁收益权转让、阳光生物医疗大健康产品代理合作及利润分红、投资蚂蚁金服”等理财产品为名,以年息8%—15%不等高利为诱饵,面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共涉及投资群众340多人,涉案金额达5000多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六、2022年4月12日,山西省晋中寿阳县公安局破获“7.06藏酒之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经查,犯罪嫌疑人倪某钧于2020年成立三家公司,以收藏源酒为名,与投资人签署订购、回购协议吸收资金,以还本付息为诱饵,采用开年会、品鉴会等方式发展投资客户。在未经国家金融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倪某钧向6000余人吸收资金,涉案金额3亿余元。
七、2022年6月22日,山西朔州朔城分局破获富某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经查,2018年7月至2020年9月,犯罪嫌疑人富某强利用担任某咨询服务公司副总的便利条件,以非法吸收资金为目的,通过人拉人、组织推荐会和举办客户答谢会等方式,承诺保本付息,向社会吸收资金3161万余元,涉及受损人员91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投资人员共计30人,涉案金额745万余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八、2022年7月5日,山西运城盐湖区公安局破获李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经查,2016年3月,犯罪嫌疑人在盐湖区泓芝驿镇注册商店,给老年群众办理“惠民卡”业务,诱骗老年群众缴纳养老金,声称每月按比例返利,共吸收老年群众存款3031万余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九、2022年5月26日,山西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破获李某阁等人非法集资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经查,2017年11月和2018年7月间,犯罪嫌疑人李某阁和孙某分别注册成立公司,以向老年群众销售字画收藏品为名,以返本销售、承诺高额回报等方式诈骗121名老年人资金631万余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十、2022年5月13日,山西吕梁交城县公安局破获高某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查,2017年3月份以来,交城县某商店店长高某爱以发放鸡蛋等方式吸引老年人进店,宣传投资项目,并许诺给投资人定期返还现金并分红,与投资人签订虚假电子商城会员章程,骗取老年人投资,涉案金额222余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十一、2022年5月17日,山西忻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破获一起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经查,2021年10月至2022年2月,犯罪嫌疑人卢某苟以自己经营的古玩店为依托,以每枚200元、300元的价格从福建三明市邮购回现代高仿银元,冒充老银元以每枚1500元的价格出售给安某芳共1877枚,骗取资金300余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