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打假法制网!

选好驱蚊产品,默默无“蚊”过夏天

发布时间:2022-07-05 08:29:35 作者:佚名   来源: 浙江消费维权网

  夏日来到,蚊虫也渐渐多了起来,各式各样的蚊香、驱蚊液、花露水液随之上架,面对琳琅满目的驱蚊“神器”,朗朗上口的广告宣传,消费者该如何选择,让夏日无忧。龙游县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驱蚊产品种类多,认准证书是关键,含毒产品不要怕,专业对口把蚊治,默默无“蚊”过夏日。

  

  一、认准产品标签证书。消费者在购买防蚊驱蚊产品前因先仔细查看产品标签,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防蚊驱蚊类产品认定的意见》指出,如果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标明该产品具防蚊驱蚊功能,无论有效成分是化学成分还是植物源性成分,该产品都属于农药范畴,按照农药管理,必须在标签上注明农药登记证号和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号。

  

  二、选用适宜防蚊产品。购买驱蚊、止痒产品时,一定要从自身的需求和实际使用人员出发,仔细阅读标签说明,看清成分、使用用途和适用人群,遵照其产品说明书,例如有皮肤破损、孕幼及易过敏者禁用。儿童使用含有驱蚊胺的防蚊产品,父母应尽量选用驱蚊胺含量较低的,一天不宜多次使用或者采用其他传统方法驱蚊。

  

  三、切勿止痒代替药品。止痒产品不能代替药品,蚊虫叮咬后皮肤恶化或者其他症状,一定要马上就医,不能乱用止痒产品。


原文链接:https://www.zj315.org/News/ArticleDetail.aspx?iIY2ISQvqODUcppd3SUrSg==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购买生鲜类食品切忌“灯下黑” 下一篇:兰溪:暑期来临 学生消费四注意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法制网 dj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