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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2021年9月,太原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山西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的案件线索。执法人员立即对该案件线索进行核查,在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其官方网站上自行发布“985/211定向保过班”、“校长保过班”、“圆梦计划保过班”以及“高分榜学员”的广告宣传。当事人还在其营业场所前台摆放有广告宣传页,在“师资简介”中有“赵某: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政治阅卷组组员”等广告宣传语。
当事人对通过考试作出明示的保证性承诺,利用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以及明示有相关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参与教育、培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给予5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