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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激消费既需“催化剂”也需“稳定剂”

发布时间:2022-06-18 14:10:35 作者:佚名   来源: 北京市消协

  近来,从端午假期到“6·18”电商促销,越来越多省份加入投放消费券行列。据统计,今年前4个月,已经有20个省份先后发放总额超过30亿元消费券。“五一”期间,部分地方发放的消费券撬动消费逾20倍。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持续,国际局势更趋复杂,我国经济发展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国务院在《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中也强调,要稳投资促消费,满足消费升级需求。各地千方百计拉动内需、促进消费,消费券颇受青睐,就在于其能短期内点燃居民消费热情、释放消费潜力,助力企业加速回笼资金、减负增收,还相当于增加了居民收入,定向帮扶受疫情冲击较大行业,以“真金白银”利企惠民,效果立竿见影。

  也有专家指出,在特定时期内,消费券具有刺激居民消费的“助燃”作用,但从长远来看,若不能进一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持续优化消费环境、畅通经济供需循环、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消费券“助燃”效果就会后劲不足。

  因此,刺激消费,既需要消费券这样的“催化剂”,也需要持续提振居民消费信心、激活消费需求等一系列“稳定剂”。只有产业提质增效、居民消费信心充足,才能让“短期刺激”变为“长久见效”。要从供需两端发力,既要立足当前,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落实减税降费,打通痛点难点堵点,也要从长远考虑,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更多好服务、好产品,更好满足消费者的多元需求。

  还需注意的是,发放消费券不能大水漫灌,要因地制宜实行“一城一策”,配合民生、财政、金融等相关政策,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础上更好发挥其应有作用。(覃皓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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