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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品投资骗局“连环套”盯住老年人

发布时间:2022-06-18 14:27:54 作者:佚名   来源: 北京市消协

  在收藏热的大背景下,近年来针对老年人的收藏品类诈骗违法犯罪时有发生。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数据显示,近五年审理的40余件诈骗老年人犯罪中,收藏品类诈骗占比近20%。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数据也显示,近年来收藏品类诈骗案件中,80%的被害人群体是55岁以上的中老年人。

  这类骗局有何套路?如何才能不被“忽悠”?《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就此采访了多位业内人士。

  收藏品骗局矛头对准老年人

  “老年人多持有一些粮票、邮票、字画的收藏品。这些收藏品收藏一段时间就会有变现的需求,或者是将收藏品留给后人的意图。同时他们又缺乏对收藏品价值的客观判断和对收藏品拍卖行业的深入了解。一些骗局就会有意识的选择老年人为目标对象。”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刘泽表示。

  以北京地区为例,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发布的数据,近五年审理的40余件诈骗老年人犯罪中,收藏品类诈骗占比近20%。

  “三中院该类案件中,80%的被害人群体都是55岁以上的中老年人,超过半数的案件被害人涉及70岁以上的老年人,甚至有的被害人在一个公司购买收藏品之后被骗了,然后又委托另一个公司拍卖,再次被骗,遭受收藏品行业上下游公司的反复欺骗。”刘泽说。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审理的一起案件中,2016年4月至2018年5月间,北京京城文一国际文化交流有限公司等四家文化公司以销售收藏品名义进行大规模集资。涉案公司以中老年人为目标,通过发小广告、拨打电话、赠送小礼品等形式吸引他们到公司,随后以高出实际价值几倍的价格推销中乌整版钞、美元八连体等收藏品,故意夸大所谓收藏品的升值空间,许诺高价回购或代为拍卖,诱骗客户投资1000万余元。

  “这些所谓的升值潜力巨大的收藏品实际是从马甸邮币市场批发而来。几百元的普通邮币,在销售人员的吹嘘下,就摇身一变成了价值连城的稀世珍宝。在被告人的蛊惑下,甚至有的投资人将其名下仅有的房屋抵押,豪掷80多万元进行投资,这些投资款,大部分被公司用于发放股东分红以及销售人员的工资提成。投资人想暴富的愿望幻灭,也因此背上了沉重的包袱。”刘泽表示。

  “高价拍卖、定期返利”套路显著

  业内人士表示,这类以投资收藏品为名进行集资诈骗的案子,其套路化比较显著。

  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助理胡柳青青介绍,收藏品诈骗一般有两种套路,一是以高价拍卖为噱头,骗取老人拍卖服务费。此类犯罪以帮助老人高价拍卖收藏品或老邮票、纪念章等老物件为由,虚高物品价格,吸引老人将手中老物件进行拍卖,并收取高昂拍卖服务费。二是虚构公司藏品价值,骗取老年人高价购买公司藏品。犯罪分子虚构自己公司的劣质工艺品具有较高价值,并向老年人作出虚假承诺,以短期内商品会增值且公司会帮助代卖出售或者回购为由,吸引老年人高价购买公司藏品,以骗取老年人钱款。

  “上述两种套路有时还会合并实施,比如先以高价拍卖老人手中老物件为由,吸引老人到公司进行交易,然后再向老人推销公司的劣质工艺品,实施二次诈骗。”胡柳青青说。

  刘泽也表示,有一部分诈骗还以“高价回购、定期返利”为诱饵。刘泽说,有的投资者往往有一定风险意识,投资买收藏品也会担心“会不会日后贬值”,那么涉案公司就承诺一定期限后会高价回购,并承诺会定期返利,即以投资收藏品销售分成等名义宣传保本高额返息。这些“诱惑”之下,客户的风险意识由此弱化,以至最终花费巨资进行投资。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法官姬广胜表示,这类犯罪往往资金流转隐秘,犯罪分子或以现金或以POS机刷卡骗取老人钱款,得逞后快速转移资金,造成犯罪数额、资金去向难以查清。另外,还会想方设法毁灭证据,如设法收回老人手中的收据、合同,为事后侦查、取证制造障碍。

  守护“钱袋子” 监管须加强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朱中锋表示,我们生活在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社会上流传着各式各样的“造富故事”和投资信息。老年人具有一定经济基础,退休后空闲时间较多,但逐渐与社会脱节,存在投资及法律等专业知识的盲区,对各类投资信息难以甄别,容易成为受害者。

  “这类犯罪案件往往隐藏在民事投资活动中,隐蔽性强,打击难度大。实践中建议‘预防为主’,加大反诈骗宣传,结合真实案例,提高老年人的反诈骗意识和辨别能力。”他说。

  姬广胜提示,老年人及收藏品爱好者,要提高对诈骗犯罪的防范意识,对涉及钱财的陌生来电应提高警惕,不相信电话宣传或推荐,通过正规拍卖机构进行拍卖,不贪图蝇头小利。同时增强证据意识,发现违法犯罪苗头及时报警,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胡柳青青表示,不法分子会以文物收藏品公司包装自己,为公司租赁核心地段的办公场所,并且有较为齐全的人员架构和设施配备等,营造公司正常经营的假象,以骗取客户信任。广大收藏爱好者投资文物收藏时,一定要认真核实公司资质,不能简单以公司环境、规模等表面现象判断公司经营状况。

  刘泽也表示,这种案子多发也与部分监管缺失有关,建议进一步加强监管。“涉案公司很多时候并未聘请注册拍卖师,且未在拍卖登记机构备案,他们通过虚假宣传并雇佣群众演员举行大规模的拍卖活动,相关部门有时难以及时发现拍卖乱象并予以监督纠正。另外,涉案公司还聘请专业的鉴定人员,哄抬收藏品价值,伪造鉴定证书。由于缺乏统一的市场价位标准作为参考,部分藏品交易成为物价管理的真空地带。”

  刘泽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可联合公安部门对收藏品公司的经营资质、经营状况、涉诉情况等联合开展治理行动。监管部门还可考虑设置统一的市场鉴定机构,对收藏品进行鉴定,避免群众被不法分子忽悠。(记者 张莫 吴文诩 实习生 王梦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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