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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限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限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人身健康安全和出行安全,提示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车辆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选择正规商家购买
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车过程中要选择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度较高、经营状态稳定的商家购买车辆,选购时应仔细查看是否具有强制性产品认证,了解电池类型、容量、型号等相关零部件参数,远离“三无”产品、非标、超标电动自行车,要仔细查验车辆是否有3C标志,切勿购买标志不清或无3C标志的产品。
二、查看比对相关信息
在购买电动车的过程中,注意价格货比三家,切记盲目购买。要认真阅读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上的车辆总体信息并与实车进行比对,重点关注3C认证证书编号是否真实,并要查看蓄电池、充电器等关键零部件是否与合格证信息一致,配套附件是否齐全。
三、切勿非法改装车辆
一般情况下,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很大一部分电动车起火事故原因是非法改装造成。要务必拒绝改装,电动自行车改装后的安全风险极大,同时也存在无法登记号牌的风险。
四、再次核实优惠政策
消费者对于运营商、驾校和金融保险机构等提供的优惠政策,要再次跟相关主体核实具体优惠落实的条件,比对自身的实际情况,确保优惠享受到位,切忌购买后再联系相关主体。
五、注意留存票据凭证
购买电动车和服务时应当及时向经营者索要消费凭证和发票并妥善保留,一旦出现纠纷可作为维护自身权益的依据。如遇到违法经营或消费纠纷未达成一致时,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消保委或拨打12345、12315进行举报、投诉,依法违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