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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5日,是我国第32个全国助残日,主题为“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权益”。为进一步呼吁社会各界更好地维护残疾人权益,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全国助残日前夕,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向社会发出“共促残疾人消费公平、维护残疾人权益”倡议书。
倡议书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残疾人是人类大家庭的平等成员”,“要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尊重和保障人权,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国务院《“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对保障残疾人权益作出了专门部署。公平是实现消费者权益的价值基础,残疾人享有平等参与消费活动、平等发展的机会和权利。
倡议书强调,一是要严格落实法律法规,保障残疾人消费权益。贯彻落实《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反对在消费中歧视残疾人,努力消除残疾人的消费不便和消费不公现象。二是要促进残疾人就业,提高残疾人消费能力。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市场主体、社会组织等切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促进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三是要加快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残疾人消费品质。支持和鼓励提供适合残疾人的公共服务产品,补齐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加快完善满足残疾人个性化、多元化和多层次需求的服务体系,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四是要保障残疾人专用产品质量,促进消费安全。各级各类企业、市场主体等要强化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盲杖、助听器、人工耳蜗、轮椅等辅助器具的生产质量,增强残疾人专用产品的供给能力。相关职能监管部门要加强质量监管,鼓励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残疾人专用产品的监督、体验、比较试验等活动。五是要加大无障碍环境建设力度,优化残疾人消费环境。在公共场所进一步完善无障碍通行设施、标识、无障碍服务设施,加快与消费领域相关的互联网网站和手机App无障碍改造,鼓励和支持各市场经营主体在消费活动中为残疾人提供字幕、手语、语音、盲文等无障碍社会服务。六是要多渠道宣传消费知识,增强残疾人消费意识。在各类别残疾人中广泛普及相关消费知识,倡导开展消费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单位等活动,提高残疾人对消费权益的自我维护意识。七是要畅通维权救济渠道,使残疾人消费者获得实实在在的福利。推动建立完善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消费纠纷机制,畅通残疾人绿色维权渠道,对出行不便的残疾人消费者提供上门维权帮助,让残疾人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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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残疾人是人类大家庭的平等成员”,“要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尊重和保障人权,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国务院《“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对保障残疾人权益作出了专门部署。2022年5月15日第32个全国助残日主题为“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权益”。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22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共促消费公平”。公平是实现消费者权益的价值基础,残疾人享有平等参与消费活动、平等发展的机会和权利。为保障残疾人权益,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中国消费者协会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特于2022年全国助残日前夕发出共促残疾人消费公平、维护残疾人权益的倡议:
一、严格落实法律法规,保障残疾人消费权益。贯彻落实《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坚持公平、平等原则,反对在消费中歧视残疾人,努力消除残疾人的消费不便和消费不公现象,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消费活动,公平享有消费者权益,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积极联动社会各方力量,推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夯实法治保障基础,共同促进残疾人消费公平。
二、促进残疾人就业,提高残疾人消费能力。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我们呼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市场主体、社会组织等切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加大残疾人招聘力度,搭建助残就业平台。要对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进行帮扶,做好对农村残疾人、残疾人大学生等重点群体的帮扶。积极开展就业创业培训项目,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促进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三、加快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残疾人消费品质。在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支持和鼓励提供适合残疾人的公共服务产品,补齐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加快提升残疾人均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水平。加快完善满足残疾人个性化、多元化和多层次需求的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服务的便利化和可及性,为残疾人提供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释放残疾人消费潜力。顺应残疾人需求增长和消费升级趋势,培育和发展高品质多样化的生活服务,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四、保障残疾人专用产品质量,促进消费安全。我们呼吁,各级各类企业、市场主体等要强化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保障盲杖、助听器、人工耳蜗、轮椅等辅助器具的生产质量,增强残疾人专用产品的供给能力,扩大市场有效供给。相关职能监管部门要加强质量监管,推进建立强制性和自愿性相结合的产品、服务认证体系和质量追溯体系,加强残疾人专用产品的质量检验认证。各级消协和残联鼓励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残疾人专用产品的监督、体验、比较试验等活动,促进质量监管。
五、加大无障碍环境建设力度,优化残疾人消费环境。严格执行《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等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加快建设设施齐备、功能完善、信息通畅、体验舒适的无障碍环境。在公共场所进一步完善无障碍通行设施、标识、无障碍服务设施等,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加快与消费领域相关的互联网网站和手机App无障碍改造,努力消除“数字鸿沟”,为残疾人网上办事、网上消费创造便利。鼓励和支持各市场经营主体在消费活动中为残疾人提供字幕、手语、语音、盲文等无障碍社会服务,增强服务人员技能,提升无障碍服务水平。
六、多渠道宣传消费知识,增强残疾人消费意识。丰富宣传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开展维护残疾人消费权益的宣传工作,在各类别残疾人中广泛普及相关消费知识,倡导开展消费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单位等活动,采用情景再现、广播短剧等喜闻乐见的方式以及无障碍宣传方式,提高残疾人对消费权益的自我维护意识,提高全社会维护残疾人消费权益的意识,为残疾人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
七、畅通维权救济渠道,使残疾人消费者获得实实在在的福利。推动建立完善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消费纠纷机制,提升残疾人消费者投诉便利化程度。推动将投诉渠道建设纳入基础公共服务,提高消费纠纷化解效率,加大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工作指导力度。要畅通残疾人绿色维权渠道,联合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维权答疑、维权引导等公益活动,对出行不便的残疾人消费者提供上门维权帮助,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让残疾人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