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打假法制网!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系统内部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7 17:53:16 作者:佚名   来源: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津市场监管后〔2022〕8号

  

  市药监局、市知识产权局,委机关各处室及各直属单位:

  现将《系统内部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委系统内部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贯彻落实全国和天津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津安生〔2022〕4号)的要求,委系统内部自即日起至10月31日,开展系统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统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坚持“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理念和“四铁”要求,全面排查管控安全风险,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二十大和我市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阶段划分和工作任务

  共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4月2日至5月31日,为我市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第二阶段:8月20日至10月31日,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整治重点

  在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基础上,重点强化以下方面的排查整治:

  一是用电安全。检查是否有用电线路老化、超负荷使用现象;是否存干部用电安全意识意识淡漠,单位用电安全资金投入少,对用电设备不能及时保养维修;是否存在下班不断电,电脑和用电设备人走不关机和常明灯等现象;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进楼入室”“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行为。

  二是燃气安全。重点排查燃气设施是否经过正规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气瓶、储罐等设备是否注册登记;供气现场是否符合安全用气条件,可燃气体报警仪器是否规范有效,通风是否良好;燃气管道是否有腐蚀破损现象;用气设备是否完好;食堂操作间、燃气锅炉房内是否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联动控制锅炉房燃烧器上的燃气速断阀、供气管道的紧急切断阀和通风换气装置;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以及甲、乙类液体燃料;厨房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管路敷设、维护保养是否符合要求等问题。

  三是消防安全。重点排查未按消防技术标准或经批准的特殊消防设计文件设置消防设施;室内装修材料和建筑外保温材料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未落实定期组织维修保养,未保持完好有效,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和门窗设置影响疏散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违规使用明火、电热器具等问题。推进建立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严格划线规范管理,禁止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四是特种设备和危化品安全。建立健全电梯、锅炉、压力管道、变压器供电设备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档案,加强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定期检验,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有存放使用危化品的技术机构,要进行独立存放,专人管理,并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重点检查是否制定危化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技防设施和消防安全预防措施是否完善;是否存在危化品存放室降温、通风、远离火种等措施不到位;是否存在超量、超品种存放和相互禁忌物质混放混存;是否存在不按规定、违反操作规程使用危化品的问题。

  五是高层建筑管理工作。进一步压实高层建筑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职责,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督促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严格遵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定期进行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组织消防宣传培训教育,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六是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排查。加强对对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作业场所(如地下管井、暗沟、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等)的梳理排查,健全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有关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掌握安全风险及作业要求,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操作技能。

  七是车辆安全。要严格机动车管理,建立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对驾驶员的行车安全教育,加强车辆检查保养,车内严禁存放易然、易爆等物品。

  此外,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点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坚决扛起保安全护稳定的政治责任

  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自觉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坚决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防止浮于表面、坐而论道、停留在会议上文件上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始终以如履薄冰的警觉和谨慎,抓细抓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项工作,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加强组织部署

  各单位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及天津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上,结合工作实际,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职责分工,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落实到行动。主要领导要提刀上阵,强化组织领导,扑下身子、深入一线,研究制定本单位可操作、可落实的实施方案,解决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分管领导要带兵出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带队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采取坚决有力措施整治到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开展督导推动

  市市场监管委将成立由技术单位专家组成的检查组,对各单位、重要场所、重点部位特种设备和危化品进行检查,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因工作推动不力导致进展缓慢、整治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治悬而未决、隐患排查整治走过场的将及时启动约谈、挂牌督办机制,严肃追究有关单位、人员的责任,确保工作责任层层落实。

  (四)加强情况报送。各单位要按要求及时上报内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每周二前上报上周的工作进展情况,每月20号前上报当月工作进展情况情况,2022年10月31日前通过OA报送工作总结。

  

  

  

  附件:

  


原文链接:http://scjg.tj.gov.cn/tjsscjdglwyh_52651/zwgk/zfgznew/bdwwjnew/gzwjnew_1/202204/t20220408_585129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开展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山西省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解读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法制网 dj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