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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若干措施的通知
近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天津市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以下简称首台套)示范应用为突破口,着力解决首台套遭市场“卡脖子”问题。为方便公众更加客观、全面和深入地了解《若干措施》,现将《若干措施》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制定《若干措施》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有力支撑了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但产业基础薄弱、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首台套示范应用不畅成为装备制造业创新发展的瓶颈制约。为解决以上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委印发了《关于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意见》,指导各省市推动首台套示范应用工作。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市市场监管委牵头各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市进一步推动首台套示范应用的措施。在此背景下,我市经过多次调研、研讨、征求意见,印发《若干措施》。
二、制定《若干措施》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一是着力破除门槛障碍,使首台套能够得到更多应用和推广。二是加强对首台套生产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研发首台套。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使公众能够对首台套更多地得到了解、认同、应用。
三、《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答:《若干措施》主要在六个方面提出了18条推动措施,针对首台套企业面临困难对症下药,多措并举共同支持我市首台套推广应用。
(一)优化采购环节。通过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政策、扩大招标投标范围、加大采购支持力度、实施“试用+提升+采购”应用机制等措施,着力破除首台套应用的门槛障碍。
(二)改善应用环境。通过建立容错机制、完善医疗领域相关政策、加强首台套知识产权保护等措施,运用容错免责、保险保障等手段,消除使用单位的顾虑。
(三)加强示范引领。通过发挥国有企业骨干表率作用、提供融资担保增信服务等措施,鼓励企业研发、使用首台套。
(四)优化金融支持和服务。通过加大保险支持服务力度、积极发展融资租赁业务、加强金融服务对接等措施,强化金融保障、风险共担,让企业能够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有条件生产、使用首台套。
(五)加大企业自主创新扶持力度。通过大力支持首台套生产企业科技研发和攻关、建设首台套研究和试验验证平台等措施,加大对首台套企业研发创新端的支持力度,提高本市首台套设备的产品水平和竞争力。
(六)加强服务保障。通过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升首台套质量技术基础支撑能力、加强信息共享、加强成果宣传等措施,加强成果宣传和引导,增加企业和公众对首台套产品的认可度,为企业生产首台套产品提供更多便利条件。
四、《若干措施》中的主要创新点是什么?
答:《若干措施》中主要有四条措施体现了突破和创新:
一是在第二条措施中,明确提出“鼓励全国其他地区的首台套产品来津参与投标”。不断拓宽首台套应用渠道,推动首台套产品示范应用。
二是在第四条措施中,提出实施“试用+提升+采购”应用机制。试用环节,鼓励首台套生产企业与使用单位间建立合作机制,由生产企业将设备提供给使用单位免费试用;提升环节,使用单位在试用期间反馈使用情况并帮助生产企业对首台套性能进行全面评估和改进提升;采购环节,使用单位可在依法履行采购程序后采购符合技术参数的首台套产品。该机制旨在有效破解“不敢用”难题,突破首台套产品常规应用门槛。
三是在第五条措施中,有效发挥容错免责机制作用。不仅仅局限于国有企业,其他领域在首台套产品示范应用过程中,充分考虑企业因客观因素造成一定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情况,可根据实际按程序对相关经营管理人员豁免相关责任。
四是在第十七条措施中,提出“加强信息共享”。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将本市首台套重点企业名单、获得国家级及市级首台套认定的产品清单等信息及时推送至各相关部门,通过点对点的信息共享,解决各部门之间获取首台套相关信息资源不对称、不及时的问题,保障首台套的各项政策措施得以及时顺畅落地。
五、《若干措施》中主要涉及的主体有哪些?
答:《若干措施》主要涉及的范围是:文件中提及的我市各相关责任单位;首台套产品生产企业;我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首台套产品使用单位。
六、关键词诠释
答:“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是指国内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知识产权、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装备产品,包括成套设备、整机设备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统、基础材料、软件系统等。主要涉及航空航天、交通、海洋、电力、农业、环保、医疗、石油、冶金、工程、新能源、数控机床等重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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