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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今年是全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为持续深入贯彻《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供销合作社总社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和全省推进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省市场监管局会同农业农村厅、公安厅、商务厅、省供销社制定了《关于推进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要目的
在前两年重点开展打击农村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等基础上,今年将深入推进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提升行动,把农村市场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作为农村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完善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治理机制,提升农村市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确保食品安全“全域全年”稳定。
三、主要措施
《通知》从四个方面提出11条措施,推进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提升。
(一)监管方式推出四项创新。“穿透式”监管从全环节、全链条查漏洞、补短板;“监检联动”注重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与监督检查有机结合、同步开展;“智慧监管”重点推进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以推进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立法工作促进治理能力提升。
(二)严格管理突出三个聚焦。聚焦农村地区食品虚假夸大宣传问题,多部门协同发力整治;聚焦农村集体聚餐,落实申报备案、分级指导、现场检查指导等制度;聚焦酒水饮料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和农村学校及校园周边等重点领域,强化监管执法。
(三)示范创建注重三个重点。推进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督促指导市场开办者积极参与等级评定;持续推进食品经营示范创建,鼓励各地开展食品安全肉菜超市、数字农贸市场建设,积极发展农村地区示范连锁小超市、连锁便利店;试点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
(四)多种形式推动社会共治。推行食品经营者经营放心食品“信用承诺”活动、“食品安全你点我查”直播活动、食品安全科普下乡宣传活动,营造食品安全共治共享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