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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护眼灯、人造板、木地板、电热毯、农用薄膜、中空玻璃、电热水壶、移动式插座、定配眼镜、洗碗机、电动剃须刀(电推剪)、储热式电热暖手器、电动食品加工机、双层床、交流电风扇、坐便椅、儿童家具、老年智能手机、儿童电话手表、女式内衣、童车、毛针织品(羊毛衫)等22种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检了538家企业的613批次产品,经检验,共发现109批次产品不合格。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护眼灯
经检验,3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均为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
(二)人造板
经检验,未发现人造板产品所检项目不符合本次细则和产品标准要求。
(三)木地板
经检验,未发现木地板所检项目不符合本次细则和产品标准要求。
(四)电热毯
经检验,22批次电热毯产品不合格。22批次不合格电热毯产品中,18批次不合格项目为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3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输入功率和电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五)农用薄膜
经检验,未发现农用薄膜产品所检项目不符合本次细则及产品标准要求。
(六)中空玻璃
经检验, 未发现中空玻璃产品所检项目不符合本次细则及产品标准要 求。
(七)电热水壶
经检验,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均为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八)移动式插座
经检验,未发现移动式插座产品所检项目不符合本次细则及产品标准要求。
(九)定配眼镜
经检验,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
(十)洗碗机
经检验,未发现洗碗机产品所检项目不符合本次细则及产品标准要求。
(十一)电动剃须刀(电推剪)
经检验, 3批次产品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输入功率和电流,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标志和说明。
(十二)储热式电热暖手器
经检验,23批次不合格。19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标志和说明、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3批次不合格项目为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标志和说明、结构。
(十三)电动食品加工机
经检验,未发现电动食品加工机产品所检项目不符合本次细则及产品标准要求。
(十四)双层床
经检验,未发现双层床产品所检项目不符合本次细则及产品标准要求。
(十五)交流电风扇
经检验,未发现交流电风扇产品所检项目不符合本次细则及产品标准要求。
(十六)坐便椅
经检验,未发现坐便椅产品所检项目不符合本次细则及产品标准要求。
(十七)儿童家具
经检验,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有害物质中的邻苯二甲酸酯、结构安全中的孔及间隙。
(十八)老年智能手机
经经验, 14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耐异常热、传导连续骚扰、辐射连续骚扰、浪涌(冲击)抗扰度、辐射杂散骚扰、静电放电抗扰度。
(十九)儿童电话手表
经检验,未发现儿童电话手表所检项目不符合相关产品标准和细则要求。
(二十)女式内衣
经检验, 8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均为纤维含量。
(二十一)童车
经检验, 30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机械物理性能中的危险夹缝及孔、开口、把立管强度和圆孔、用于包装或玩具的塑料膜或塑料袋、动态耐久性、折叠锁定装置机构、静态强度、燃烧性能、发热与非正常工作、标志和说明、推车适用年龄项目、突出物、稳定性、束缚系统强度、机械强度和行驶稳定性、卧兜和座兜连接在车架上的装置,小零件等。
(二十二)毛针织(羊毛衫)产品
经检验,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纤维含量。
三、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并将不合格产品生产(经销)企业后处理情况在规定时限内上报省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2021年护眼灯等22种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doc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