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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回大地,万物复苏,食物容易腐败变质,各种病原微生物滋生繁殖加快,食源性疾病进入易发、高发、突发期。为避免春季发生食物中毒,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布以下风险提示:
1.野菜野蘑菇不乱摘
随着天气变暖,气温逐渐升高,各种野生菜、野蘑菇陆续生长发芽。提醒市民朋友外出踏青时,不要随意采摘野菜和野生蘑菇,以避免误食发生食物中毒。购买蘑菇应到正规的超市、农贸市场采购,不要在商贩处随意购买,并保存好购物凭证。
2.马铃薯发芽勿食用
春季是马铃薯(土豆)的发芽生长期,发芽的马铃薯含有大量的龙葵素,食用后会引发食物中毒。不要食用发芽或皮肉大部分变为青紫色的马铃薯。同时应注意将马铃薯存放于干燥、阴凉处以避免发芽。
3.四季豆慎食
四季豆是人们普遍食用的蔬菜,生四季豆中含皂甙和红细胞凝集素,对消化道有强烈刺激性,可引起出血性炎症,并对红细胞有溶解作用,烹调时,应将四季豆充分加热、彻底炒熟,方可放心食用。
4.冷冻海产品慎食
春季是海产品的产出淡季,冷冻海产品存放时间过长或存放不当,容易腐败变质,产生胺类、可溶性毒蛋白、吲哚、恶臭素等有毒害的物质,而且这些有毒害的物质,加热并不能彻底破坏其毒害性。因此,春季应慎食冷冻海产品,变质的海产品切不可食用。
5.居家饮食应注意
应购买新鲜食品原料,食材要充分清洗;加热烹制过程要做到烧熟煮透,烹调好的食物在室温下存放不超过2小时;食用冷藏后的剩饭、剩菜前应确认食品无腐败变质,并经再次彻底加热后方可食用。
最后,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一旦发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可拨打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就餐后一旦发生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食物中毒典型症状时,要立即到附近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不要乱服药物,以免延误病情;同时,要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并注意保留消费凭证、病历、剩余食品、呕吐物、排泄物等相关证据,避免因错过最佳调查时机和证据不足而导致食物中毒认定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