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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工信部官网消息,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其中提到,月饼及粽子包装层数不应超过三层。月饼不应与其他商品混装,粽子不应与超过其价值的商品混装。(据3月9日中国新闻网报道)
过度包装早已不是新鲜话题,大体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三流产品,一流包装”,大搞“套娃”式礼盒;另一种则是与其他商品混装搭售,说是卖月饼、粽子,实则卖红酒、茶叶乃至金条,动辄搞出“天价”。无论哪一种过度包装,都失去了节日文化该有的纯正味道。
过度包装给环境和资源带来的危害显而易见。研究表明,我国包装废弃物约占城市生活垃圾的30%至40%,其中很大一部分由过度包装产生。过度包装喧宾夺主、华而不实,严重浪费资源不说,更抬高了市场物价,有的还涉嫌消费欺诈。过度包装使消费者无法判断商品的价值,严重误导消费者,助长了送礼攀比的不良习气。
遏制过度包装不能没有细化标准。经过多年治理,过度包装现象已有所改观,但某些商家仍与执法机关“斗智斗勇”。因此,要从源头上减少资源消耗,倡导文明健康的节日文化,首先要给何谓“过度包装”定出更为明确的标准,划出更为清晰的红线。相关国家标准的此番修改,细化到包装层数不应超过三层,不应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等,既是针对新情况的与时俱进,亦是针对老问题的再度强化,为的是要引导绿色生产,遏制过度包装改头换面重出江湖。
有了新标准,还要重落实。对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行为,相关部门要严格处理,严厉打击过度包装行为,体现法治力量。相关生产企业必须严格遵照新标准实行绿色包装,真正转变观念,摆脱过度包装思维。好产品不应该靠豪华包装堆出来,“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只会砸了自己的招牌。广大消费者是过度包装的受害者,我们应该积极参与监督,注重商品质量以及商品包装是否注重环保,践行绿色消费理念,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让包装真正回归本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