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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警方昨日通报,近期,全市电信网络诈骗警情有所下降,但在校学生群体的警情占比略有提升。诈骗方式以冒充公检法、刷单返利为主;案发区域涉及番禺、越秀、白云、海珠、黄埔;受骗者年龄分布在14岁至25岁之间;损失最高为8万余元。
事主及损失金额分别为:海珠区在校学生(初中在读)遭遇“刷单返利”诈骗,损失48988元;黄埔区在校学生(高中在读)遭遇“虚假购物”诈骗,损失3000元;越秀区在校学生(本科在读)遭遇“刷单返利”诈骗,损失54220元;白云区在校学生(研究生在读)遭遇“冒充公检法”诈骗,损失49501元;番禺区在校学生(博士在读)遭遇“冒充公检法”诈骗,损失80967元。
“在人们固有印象中与‘钱’关联相对较少的学生群体正在成为诈骗分子的新目标。”警方分析说,一方面,大量未成年人的信息被网络应用软件不当收集、使用,甚至被推送给不法分子;另一方面,存在沉迷网络游戏、高额打赏、高额充值、过度消费等方面问题的未成年人在诈骗分子的诱导下,几乎无法抵挡花样百出的骗术,无法意识到自己已经走进圈套,从而一步步将父母的血汗钱送到对方手中。此外,还有一些学生因被误导等原因参与或帮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典型案例
配合“公安线上笔录” 在校生被骗8万元
今年11月9日,广州警方接到某在校学生报警,称其接到自称是“广州市户政科”的电话,对方说事主涉嫌一宗非法集资洗钱案,需要配合调查。事主否认,对方便称需将电话转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
随后,电话那头的假警察向事主发送其本人涉嫌洗钱的“通缉令”,事主信以为真,于是按对方要求下载了会议软件、打开屏幕共享功能,制作“线上笔录”以自证清白。
在对方不断地诱骗和威逼之下,事主按照对方的指引进行操作,并按照对方要求将存款都归集到同一张银行卡内,直到发现银行卡内的钱被转走,才意识到被骗,共计损失8万元。
警方提醒:
通过网络发送的“警察证”“通缉令”或者“案件信息”都是假的
“公安机关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通过QQ、微信等网上途径制作电子笔录,通过网络发送的‘警察证’‘通缉令’或者‘案件信息’都是假的。”反诈民警称,诈骗分子冒充“公检法”机关,准确说出事主的身份信息,通过多种方式让事主深信对方的“官方”身份。在此基础上,诈骗分子再以事主涉嫌某起案件或者帮助洗清嫌疑为借口,要求其配合调查,同时以保密为由,要求事主拒绝与外界的一切联系。事主一旦被“洗脑”,全程处于害怕和紧张中,就会陷入骗子设下的圈套。
“上述案例中,‘屏幕共享诈骗’叠加以往的诈骗套路,是一种比较隐蔽的骗局。”反诈民警介绍,所谓“屏幕共享”,就是相当于手机的录屏操作,打开这一功能即会把屏幕上显示的内容,譬如弹框信息、输入密码、解锁过程等,记录下来并同步给对方看到。这也成为不法分子用于窃取他人密码、验证码等信息的途径,近期被频频使用在贷款诈骗、客服退款、注销校园贷等诈骗类型中。
大一新生做刷单任务 被骗2万余元
不久前,广州市反诈中心接到某高校大一新生报警,称在QQ上添加了一陌生人为好友,对方自称是某知名网购平台客服,告知其有兼职业务可赚佣金。事主轻易相信后,点击对方发来的网址链接下载某APP,按指引完成刷单任务。刚开始,几个任务做完后,对方均马上返还本金与佣金,事主信以为真,开始做大额任务,多次转账共20000余元,对方并未返还资金并要求其想办法借钱继续做任务,否则此前投入的资金无法返还。这时事主才意识到被骗,随后报警。
警方提醒:
切勿相信“足不出户,日进斗金,轻轻松松赚钱”等兼职广告
反诈民警称,骗子通过网络途径发布以“零投入、无风险、日清日结”为噱头的兼职刷单(刷信誉)信息,通常在头几次刷单后立即返还本金、佣金,以骗取事主信任,随后诱导事主加大本金投入,再以打包任务未完成等各种理由拒不返款,最后将事主拉黑。
“针对刷单兼职诈骗,学生群体应认识到网络刷单是一种违法行为,请勿以身试法。”反诈民警提醒,切勿相信网上类似“足不出户,日进斗金,轻轻松松赚钱”等兼职广告;即使是熟人介绍工作也未必靠谱,自我甄别是前提,坚决拒绝任何需要提前垫资的兼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