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打假法制网!

共享充电宝乱扣费 消费者留意收费规则

发布时间:2021-12-04 02:24:46 作者:佚名   来源: 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

  共享充电宝扣费乱象屡禁不止。近日,四川广安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根据消费者投诉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租用共享充电宝前要看清收费规则,发现合法权益被侵害要及时保留证据依法维权。

   

  2021年11月13日凌晨,消费者李先生通过全国12315平台投诉,称其于10月14日凌晨在广安市某酒店扫描租用共享充电器,约1-2小时后结束租借并按要求归还,此后未使用过该店充电宝,也没有收到退还充电宝的提示,但11月13日00点43分却收到99元自动扣费信息。辖区消委会接到投诉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共享充电宝公司退还多扣的94元费用。

   

  广安市消委会负责人表示,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充电续航成为消费者刚需,共享充电宝应运而生。从广安市消委收到的投诉来看,共享充电宝投诉问题主要涉及乱扣费、不退还押金、归还后仍继续扣费等。对此广安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租借共享充电宝时要特别注意:

   

  看清收费规则。目前市场上不同品牌共享充电宝的押金支付、收费价格和押金退还规则均不同,有的充电宝支持支付宝、微信等信用租借,可以免除押金,有的则需支付50到100元不等的押金。此外,充电计费单位也不相同,有的仅使用几分钟也要按照一个单位计费。

   

  留意归还网点。租借前还应了解目的地是否有归还点,优先选择归还点位相对较多的品牌,避免因网点少、机柜无空位或夜间关门等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归还而被持续收费。最好选择有商家且长期营业的场所,尽量不要在无人看管场所租借,以免后续出现问题无法找到工作人员。

   

  查看产品外观。取出共享充电宝时要先检查产品表面是否整洁、有无变形开裂、标识标记是否明晰、接口触点有无锈蚀、接口线路有无破损、能否正常充电等。对于外观磨损严重、标识标记模糊的共享充电宝,说明使用次数比较频繁,容易出现容量衰减情况,消费者应及时更换;如果有破损开裂、污渍锈蚀以及无法充电的,应立即归还,停止使用。

   

  正确安全使用。使用共享充电宝时应轻拿轻放,避免跌落、撞击以及与重物或尖锐金属部件接触,造成内部电芯鼓包破裂,同时输入、输出端口不要与钥匙等金属部件接触,防止内部发生短路。充电时,要远离液体,防止发生短路等危险,尽量不要一边充电一边使用电子设备,也不要在高温环境下使用,否则容易造成局部发热,带来安全隐患。若使用过程共享充电宝出现发热等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切断外部连接电路。

   

  确认归还到位。有消费者反映充电宝归还后仍在计费问题,可能由于系统错误、充电宝插反或未插紧、需要二次点击确认终止充电等原因造成,导致后台没有停止计费,并且没有及时提醒消费者。所以,归还后应确认是否将充电宝安插到位,确认已经扣费成功且未继续扣费,以及押金退还到本人账户后再离开。    

   

  保留证据依法维权。使用共享充电宝时,若发生纠纷,一定要保留截图或视频等证据,及时拨打当地12315或12345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www.guangzhou315.cn/show-7-23014-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消费提示:预付式消费退款难,消费者要小心 下一篇:帮你“清除不良征信” 别上当!这是新诈骗形式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法制网 dj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