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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期组织开展的食品抽检结果中,涉及我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该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成都市彭州市濛阳批发市场一期彭俊朝供应的小米辣(辣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7月20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在万老幺空运蔬菜批发部抽取了1批次由成都市彭州市濛阳批发市场一期彭俊朝供应的小米辣(辣椒)(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购进日期:2021-07-17)。经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合格。
二、第三方环节风控情况
成都市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9月17日对彭俊朝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已查明该经营主体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小米辣(辣椒)4350公斤,货值870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
彭州市局责令彭俊朝立即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且启动召回程序。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类似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反映。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