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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2021年度全省消费环境指数测评研究工作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73-2141GNJLFWCS2967/01
项目名称: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2021年度全省消费环境指数测评研究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6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6万元
采购需求:吉林省消费环境指数研究主要包括四个维度1.消费保障指数;2.消费安全指数;3.消费诚信指数;4.消费满意指数等。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进度):
(一)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指标体系设计及研究分析方法,并确定消费环境的四个维度的数据指标。
(二)2021年11月1日至12月1日针对九个市州及相关地区开展集中开展调研、设计问卷并进行发放收集,并于2021年12月31前完成全部调研和数据收集整理工作。
(三)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1月17日进行相关指数的分析测算工作,并于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吉林省消费环境测度评价报告初稿,召开第一次专家评审会。
(四)2022年4月30日前进一步补充数据,完善修改,完成2021年度吉林省消费环境测度评价报告终稿,期间召开第二次专家评审会。
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1年10月08日至2021年10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2须携带以下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须加盖公章;
3.3 每套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人民币:400 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1年10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7.2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32万元
7.3公示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地 址:长春市南湖大路599号
联系方式:石卫华 0431-81766019、85279055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叶、汪泽民、张敏莉
联系电话:0431-81150785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叶、汪泽民、张敏莉
电 话:0431-81150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