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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时明明办的分期付款,怎么成了融资租赁?” 9月27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在“质量月·消委说质量”中提醒消费者,警惕贷款买车变租车,分清概念很重要。
四川省消委会表示,汽车融资租赁是一种依托现金分期付款的方式,在此基础之上引入出租服务中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特性,租赁结束后将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的一种营销方式。整个租赁期内,汽车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直到汽车承租人足额交付租金后,才可以拥有汽车所有权。一旦承租人违约不按期缴纳租金,出租人可以凭借汽车所有权身份解除融资租赁合同收回汽车。分期付款买车与融资租赁方式的法律责任与风险不同,消费者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警惕销售人员混淆概念。
此外,消费者还要分清平行进口车与4S店销售车辆。平行进口车指未经品牌厂商授权,贸易商从海外市场购买,引入国内市场进行销售的汽车,中间环节少,具有价格优势,但不能直接享受厂商提供的售后质保服务,消费者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
四川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购车合同要看清,当心遭遇隐性消费。消费者签订购车合同应重点关注车辆信息,明确收费项目,抵制强制消费。为避免经销商以旧充新,签合同时可以增加“拒绝样车、展车、库存车”等相关条款。
为了避免提车后产生纠纷,验车环节不能大意。提车时要查验汽车外观、内饰等质量以及其他应随车交付的工具、附件等物品,还可以查看车辆的维修系统,查询有无维修记录;检查随车交付文件以及购车发票是否齐全。同时,购车时要留存合同、支付凭证、聊天记录、视频录音、提车单、保险记录等重要证据,发现权益受损及时维权,可以向汽车销售主管部门或当地消委组织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