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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中秋、国庆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2021年第8号)

发布时间:2021-09-27 17:52:38 作者:佚名   来源: 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中秋、国庆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2021年第8号)

  

      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使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佳节,海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食品风险防范,安全、科学、文明、理性消费。

      一、月饼安全消费提示

  

      1.月饼选购需关注安全

      月饼是中秋节的传统时令性食品,种类繁多、风味各异,有广式、滇式、苏式、京式等不同地方派式,消费者可以根据个人口味进行选购。采购月饼应去超市等正规销售场所,并留存购物凭证,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提醒消费者在挑选月饼时,注意查看产品包装是否完整,仔细阅读包装上的相关信息,不要购买“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月饼,对于过度包装的月饼也应自觉抵制,理性消费。消费者在网上购买月饼时,应尽量找具有正规运营资质、信用评价高的网站和商家。要与商家确认月饼的生产日期,尤其是一些现做现卖的手工月饼,需要确定邮寄时间,以防过期。

      2.月饼食用需注重健康

      月饼开封后应尽快食用,未吃完的月饼,要按照产品包装上标示的保存方法保存。月饼属于高糖高脂食品,不易消化,消费者一次不宜食用过多。老人、儿童、肠胃功能弱者,以及高血糖、高血脂人群更要注意适量为宜。另外,坚果籽粒是月饼的常用原料,也是常见的过敏原,对坚果过敏的人群在食用前要仔细阅读配料表,以免误食引发过敏。对于冰激凌月饼、冰皮月饼等,消费者需要注意结合自身的身体状况有选择性地食用。

      二、螃蟹安全消费提示 

  俗话说:“秋风起,蟹脚痒,九月圆脐十月尖”,讲的即是农历九月、十月分别是雌蟹、雄蟹性腺成熟、肉质丰满肥美的时期,此时食用最佳,螃蟹也就成为了中秋节餐桌上的明星。

      1.螃蟹选购注意事项

  选购螃蟹首先要注意其鲜活度,尽量不要挑选死蟹或濒临死亡的蟹。因为,螃蟹死后其体内的蛋白质会分解并产生生物胺。随着死亡时间的延长,蟹体内生物胺逐渐积累。若人体摄入过量的生物胺,特别是多种生物胺同时摄入时,会引起诸如头痛、恶心、心悸、血压变化和呼吸紊乱等过敏反应,损害人体健康。

  通常情况下,螃蟹的鲜活度可以简单地通过其“眼、嘴、爪、腿”四个部位进行判断,具有如下特征的大闸蟹表明其相对新鲜。

  眼—用手触动其眼睛,眼柄会灵活闪动,反应敏捷;

  嘴—把捆绑好的蟹放入水中,其嘴巴会吐气泡;

  爪—把最细小的蟹爪拉直,其有弹力且能很快自然弯曲;

  腿—解开捆绑好的蟹,能爬且爬行时腹部离地,将其翻转后,可迅速用腿弹转翻回。

      2.螃蟹烹饪注意事项

      吃螃蟹忌生食需煮熟。虽然螃蟹有醉蟹的吃法,但是由于螃蟹的生活环境与习性等因素,蟹身中可能会有大肠杆菌等致病菌,以及管圆线虫、肺吸虫、血吸虫等多种寄生虫,所以吃螃蟹一定熟吃,不要贪食美味而生吃。加工螃蟹时也一定要高温蒸煮20分钟以上,确保煮熟蒸透后,方可食用。

      3.螃蟹食用注意事项

  螃蟹虽味道鲜美,但不是人人都适合吃。由于螃蟹性属寒凉,所以对于体寒胃虚、过敏性体质的人不建议食用。另外由于螃蟹富含高蛋白,特别是蟹黄、蟹膏中胆固醇含量很高,因此对患有胆结石、高血压、高血脂、肥胖患者也不建议食用。痛风患者及高尿酸血症患者在急性发作期不宜吃螃蟹,特别是不能吃蟹肉或蟹黄做成的羹、汤。小孩消化功能发育不完善,老年人消化系统老化,功能衰退,吃螃蟹只能浅尝辄止,切忌多食。特别要注意的是,十个月之前的婴儿不要吃螃蟹,因为高蛋白会加重婴儿肝、肾的负担。

      三、节日就餐提示

  

  假期饮食更应注重科学合理。过节期间,食品品种丰富且多以肉食类等为主,应注意饮食的科学合理,荤素搭配。有意识多食用富含维生素的新鲜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切忌暴饮暴食,以免骤然增加肠胃消化功能的负担,引起急性肠胃炎等疾病。消费者要自觉传承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坚持做到合理消费,培养节俭用餐习惯。

  疫情期间不提倡聚集和聚会,如需外出用餐,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就餐前勤洗手,提倡使用公勺公筷。外出就餐应选择安全、卫生的餐饮单位。首先应看餐饮单位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等合法营业的证件,要尽量选择卫生条件好、卫生设施全的餐馆就餐,不要到无证小店和街边就餐。

  广大消费者应提高维权意识。外出就餐注意留存消费小票、发票或页面截图等相关凭证,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者12345,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及时到医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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