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打假法制网!

自热食品安全吗?这份消费提示请收好!

发布时间:2021-09-04 13:22:39 作者:佚名   来源: 广东消费网

  随着人们生活节奏加快和对生活品质的追求提高,快捷方便的自热食品逐渐得到普及,适应于“一人食”、外出旅游等多种消费需求。为帮助消费者安全食用自热食品,特做如下消费提示。

  选择正规产品,保障食用安全

  自热食品是一种方便食品,不依赖常见的明火等加热方式,仅需用凉水与包装中自热包反应产生热量,即可实现对食品进行复热。自热食品通常为预包装食品,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常见的自热食品有火锅、米饭、粥类、米线(米粉)、汤类等。消费者在选购自热食品时,要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观察包装盒体、袋体是否完整无破损;不要购买标签信息不全的产品。

  细看产品说明,严格操作流程

  在食用自热食品前,如发现自热包有露粉等现象,就不要使用。应严格按照自热食品说明书步骤操作:

  01使用时添加凉水还是热水?

  使用凉水与自热包反应,如添加热水或者开水,就容易因反应过快,导致自热包剧烈膨胀,甚至破裂。

  02加热时,堵塞透气孔会有危险吗?

  在加热时,确保外包装上的透气孔或排气孔通畅,以免因蒸汽压力过大导致外包装突然开裂,发生烫伤等危险。

  03放在哪里加热更安全?

  使用自热食品时,将其放置在隔热垫上进行加热,不要放在玻璃、塑料等台面上,以免发生危险。

  04加热过程中可以触摸外包装吗?

  消费者要看护好儿童,在加热过程中尽量避免触摸外包装,待自热包不再反应,食品降至适宜温度后再食用,以免烫伤。

  05完成加热后,还需注意什么?

  在自热包使用后,避免与水二次接触,导致再次发生反应。

  注意使用场所,携带遵守规定

  自热包原料多以镁粉、铁粉、铝粉、生石灰等为主,与水反应放热时会产生少量氢气。如多人同时大量使用自热食品,应选择空气流通好的食用场所。有的消费者会在旅途中选用自热食品,但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旅途安全。镁粉、铝粉属于航空危险品,中国民用航空局明令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自热食品在加热过程中产生的气体,可能会诱发烟雾报警,多地明确禁止在列车上使用自热食品。

  专家执笔人

  吴晓蒙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廖小军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教授

  (来源:广东市场监管)


原文链接:http://www.gdcc315.cn/show-22-53749-1.html

上一篇:学生文具如何安全选购及使用?五点要记清 下一篇: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第二期“你点我检”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0期)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法制网 dj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