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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平台项目四期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会)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73-2140GNJLHWGK2591
项目名称: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平台项目四期
预算金额:人民币40.5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0.5万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设备名称:筒型网络摄像机(含支架,电源)等
简要技术需求:筒型网络摄像机(含支架,电源):130 万 1/3" CMOS 高清互联网摄像机、镜头接口类型M12;日夜转换模式:ICR 红外滤片式等。
筒型网络摄像机(含支架,电源)采购数量:320台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时间:2021年08月30日至2021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会)
方式:有兴趣的供应商请携带{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领取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
售价:人民币6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9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会)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6.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81万元
七、公示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地 址:长春市南湖大路599号
联系方式:石卫华 0431-81766019、85279055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会)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叶、汪泽民
联系电话:0431-81150785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叶、汪泽民
电 话:0431-81150785